2018年8月21日,ISO 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正式发布,国际认可论坛(IAF)确定ISO 50001:2018的转换期为标准发布后的3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转换期及有关安排将与国际认可论坛(IAF)要求一致。为帮助已通过GB/T 23331-2012/ISO 50001:2011(以下简称旧版标准)认证的企业掌握ISO 50001:2018标准的主要变化,了解新标准与旧版标准要求的差异和体系转版升级要求等相关信息,满足广大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及时转版升级的需要,笔者就与企业有关的升级转换实施做出如下探讨:
, v* R0 F: `, Z
- @* u% ?& e6 ^! V6 o$ Q
新、旧版本标准的主要变化点及审核关注点
新版标准在旧版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以适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包括高级结构(HLS)、相同的核心文本和通用的术语和定义,从而使新版标准与其他关键管理系统标准保持一致。本章节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新、旧版本标准的主要变化。希望能帮助获证组织及审核员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该标准。
标准结构采用了ISO/IEC导则的高层结构
新版标准采用了《“ISO/IEC导则 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通用高层结构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新版标准由以下10个部分构成,7个一级要素,下分26个二级要素,16个三级要素。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组织所处的环境;(5)领导作用;(6)策划;(7)支持;(8)运行;(9)绩效评价;(10)改进。
而旧版标准结构为:(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下分7个二级要素,23个三级要素。
支持与战略管理过程的整合
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必须与组织的业务相融合,不能把管理体系的实施和组织的业务管理脱节。在新版标准引言中指出:将能源管理体系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和现有的组织实践中,组织能够建立持续改进其能源绩效的过程。通过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降低相关的能源成本,组织能够更具竞争力。在标准条款中也多次提出了这一要求,如5.1条款中要求:确保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6.2.3条款要求:组织应考虑如何能将实现其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措施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中;9.3.4条款管理评审输出:改进融入业务过程的机会。从上述要求可以看出:建立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必须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审核时,应通过对受审核方业务过程输入、输出相关证据的评审,判断组织能源管理体系与组织业务整合的程度。此外,还应与最高管理者沟通当组织的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最高管理者如何确保及时针对变化识别风险和机遇,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更新。
增加了“组织所处的环境”要求
新版标准能源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了“组织所处的环境”的要求。组织对所处环境的分析,目的在于对影响组织实现能源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和改进能源绩效能力的外部和内部因素,提供一个高层次的概念性理解,为建立、实施和保持管理体系的总体框架和构想提供依据,从而全面认识组织所面临的风险和机遇,并通过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应对这些风险和机遇,进而实现能源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能源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是“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采取所需的措施以提高其能源绩效”,因此凡是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能源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和改进能源绩效能力的外部和内部因素,与其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关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都是要确定的。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
审核时,应关注能源管理体系“适宜性”的问题,评价体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和有能力提供期望的结果。依据新版标准的要求,审核员应关注组织在评价和改进自身能源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方面管理机制的存在和运行情况。还需要学习和掌握的是如何获取相关方的信息并做出评价,如在审核前应了解组织所处行业、业务领域、产品、法律法规、组织用能特点等信息和知识。
基于风险的思维
新版标准采用了基于风险的思维,策划能源管理体系时考虑风险和机遇是组织高层战略决策的一部分,包括:理解组织及其所处的环境提及的因素,理解相关的需求和期望,评审影响能源绩效的组织活动和过程,策划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并对风险和机遇进行系统化管理。
在新版标准6.1.1中规定:组织应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以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包括:能源绩效改进;预防或减少不利影响;实现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的持续改进。
在新版标准6.1.2中要求:组织应策划应对这些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并将这些措施融入其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改进过程中,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实施这些措施并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因此,在制定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时引入基于风险思维,要求将体系与组织环境密切结合在一起。组织必须识别所有亟须解决的与组织环境相关的或组织环境起决定因素的风险和机遇,以确保能源管理体系能够达到预期结果和改进组织能源绩效。组织必须策划措施应对这些风险和机遇,在其能源管理体系过程中加以整合及实施,并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审核时,应与最高管理者沟通其如何实践基于风险的思维,使组织能够以更敏捷、更具有可持续性的方式适应现代社会的环境和未来发展需求。还应关注组织能源管理体系策划过程是否从战略层面、战术层面策划并识别可能影响(正面或负面)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的能力的任何风险或机遇,以及风险和机遇策划输入、输出信息的完整性。
更强调最高管理者的作用
在ISO/IEC导则的高层结构中增设了“领导作用”一章,体现了“领导作用”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在新版标准的引言中指出:能源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支持能源绩效改进的节能文化。建立节能文化取决于组织各层级,尤其是最高管理层的承诺,并将其与企业文化相融合。
新版标准5.1“领导作用与承诺”中规定:最高管理者确保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确保建立能源方针、目标和能源指标,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一致,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确保能源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确保组建能源管理团队,指导并支持员工为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能源绩效改进做出贡献,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等共13条要求。从上述要求可以看出:领导作用的承诺、能源管理团队的组建和全员参与是能源管理工作收到显著成效的重要基础,直接影响到管理体系的实施及效果,全员积极参与的影响尤其不容忽视。
审核时,应关注组织最高管理者有责任确保这些已定义的职责和权限分配到具体的人员。新版标准的要求变化更加具体,进一步强化领导力和最高管理层的承诺,使本条款的可审核性更好,但应考虑证据的搜集方式。
增加了“能源绩效改进”等新定义,强化能源绩效改进
持续改进组织的能源绩效应该是能源管理体系的最终目的。因此,新版标准更加强调了这一点,强化能源绩效改进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新增了术语“能源绩效改进”,与能源基准相对比,能源使用相对应的能源消耗、能源效率的可测量结果的改进;
“持续改进”的定义中,强调提高绩效的重复活动,且绩效包括两方面: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绩效;
标准的多个条款更加明确了与能源绩效有关的要求,如4.4(能源管理体系)、5.2(能源方针)、5.3(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9.1(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9.3(管理评审)、10.2(持续改进)等;
在计算能源绩效改进的过程中,采用“归一化”的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前推校准法、后推校准法、参考条件校准法。
审核时,应关注组织新版标准“归一化”方法的使用、测量能源绩效的方法,以及能源绩效相关数据的搜集和统计,新版标准对能源绩效改进强调能源效率的提升。
澄清能源种类的排除
新版标准4.3“确定能源管理体系范围”明确要求组织不应排除其范围和边界内的任何一种能源。这一点相对旧版标准进行了概念上的澄清。
审核时,应关注组织是否明确能源管理体系所适用的物理边界和组织边界,确定范围应考虑组织的内、外部问题,相关方的要求,其组织单元、职能和物理边界,其范围和边界内的所有能源。范围的确定不应用来排除其范围和边界内的任何一种能源,也不应当对相关方造成误导。组织确定的能源管理体系范围、边界应形成文件,予以保持。
澄清了能源评审要求
新版标准6.3“能源评审”澄清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过程,以制定更具逻辑的“流程”和有关准则,为每一个主要能源使用确定相关变量、当前能源绩效并识别直接或间接影响主要能源使用的人员。
通过识别能源种类以及评价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的过程,组织可确定主要能源使用的区域,并识别能源绩效改进的机会。组织在确定主要能源使用时应明确准则,即能源消耗量大、在能源绩效改进方面存在较大潜力。可根据组织的需要,确定主要能源使用。
审核时,应关注组织新版标准“能源评审”与旧版标准的差异,组织过去、当前、未来“三种时态”的能源使用、能源消耗评审结果,每一个主要能源使用相关变量和主要能源使用的人员,以及评审输出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提出对能源绩效参数和相关能源基准的归一化
新版标准6.5“能源基准”中明确提出:如果组织有数据表明,相关变量显著影响了能源绩效,组织应对其能源绩效参数值和相应的能源基准进行归一化。归一化是为实现可靠的比较,考虑相关变量变化的能源绩效参数值的归一化,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能源绩效。
审核时,应关注组织“归一化”方法的使用时机,测量能源绩效方法的准确性,以及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参数值两个要素之间的关联关系。如果组织有数据表明相关变量会显著影响能源绩效,应对能源绩效参数和相应的能源基准进行归一化修正,以比较能源绩效的变化。
强调能源数据
数据对监视和持续改进能源绩效至关重要。在新版标准的引言中指出:本标准提供了系统化、数据驱动和基于事实的过程的要求,聚焦于持续改进能源绩效。
在新版标准中增加了“6.6能源数据收集的策划”要素,替代了旧版标准的“能源测量计划”,该条款明确提出:组织应制定并实施能源数据收集计划。计划要适合组织规模、复杂性、资源及其测量和监测设备。该计划还应规定监测其关键特性所需的数据,并规定收集、保留这些数据的方式和频次。计划收集(或通过测量获取)的数据并保留文件化的信息包括:主要能源使用的相关变量;与主要能源使用以及组织相关的能源消耗;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运行准则;静态因素;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数据;组织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评审能源数据收集计划,适当时更新。从上述要求可以看出:各项能源数据的收集策划、分析和利用是能源管理工作收到显著成效的重要基础,体现了“能源数据”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审核时,应关注组织新版标准“能源数据收集计划”收集、保留这些数据的内容、方式、频次、责任者,收集计划的合理性和持续有效性。
澄清能源绩效参数与能源基准的内容,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些概念
新版标准6.4条款对“能源绩效参数”做了一些修正:确定的能源绩效参数应使组织能够证明和展示能源绩效的提高,当组织有数据表明相关变量显著影响能源绩效时,应考虑此类数据以建立适宜的能源绩效参数,以确保能源绩效参数“与意图相符合”,能源绩效参数应保留文件化信息。
新版标准需要注意的变化是:如果组织有数据表明相关变量会显著影响能源绩效,组织应对能源绩效参数和相应的能源基准进行归一化修正,以比较能源绩效的变化。同时,关注“静态因素”“相关变量”和“归一化”的新定义,当“静态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修订能源基准。
审核时,应关注组织新版标准“能源绩效参数”“能源基准”、“静态因素”和“相关变量”等定义的正确理解和运用。审核员可参照GB/T 36713-2018《能源管理体系 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的相关要求。应关注组织“归一化”的需求和方法使用时机,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绩效变化是否进行定量分析,组织既定目标是否达成,能源绩效的措施策划是否有效。
; Q/ T9 w0 O& K' M4 `& i
6 c2 j1 ]# O; r' @4 _, j
获证组织如何按照新版标准转换要求
获证组织新版标准转换的要求,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组织新版标准培训,理解新版标准要求
对组织的中高层领导、能源管理团队、重要能源岗位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新版标准培训。能源管理体系的成功转换,需要组织的高层领导重视及全体人员的积极参与,组织各个岗位的人员只有理解了系统能源管理的重要性及个人在其中的作用,才能主动、有效地参与其管理活动。
评审组织现有体系与新版标准的差异,识别转换重点
获证组织可结合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的新、旧版本标准主要变化,对照组织自身情况,识别变化和区别,尽快进行新、旧版本标准在组织内应用的差异分析,确定组织能源管理体系与新版标准要求的差别。在学习理解的基础上,对比新、旧版本标准的变化,以及新版标准要求与公司现行管理体系的差异,确定需要修订和完善文件化的管理体系信息。按照新标准要求对照实施,重点工作有以下10点(见下表)
% d( m. O+ F! y
做好标准转换的策划
制订工作计划,建立转换实施方案;根据组织实际,结合认证要求,策划转换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责任部门(人)、措施、输出结果、完成时间。
制(修)订管理体系文件
各获证组织应根据新版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对体系文件进行完善;新版标准提供了需要保持和保留的文件化信息的详细要求;组织可以选择增加其认为能够有效证实能源绩效并支持其能源管理体系的其他必要文件化信息。
\4 g `- T. z- \. g2 ^. r: E6 Z6 I- q4 C/ e
其他
获证组织应按照新版标准更新现有管理体系,以确保体系持续符合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保持有效性。
依据新版标准运行监视、测量、分析及绩效评价机制,验证能源管理体系绩效和对风险的控制结果。
在使用新版标准时,请联系现有提供服务的认证机构,进行转换的相关安排,按照组织的认证节奏,结合监督审核或再认证进行转换认证。
一般情况下,有以下3种转换方式:
1.结合监督审核进行转换:获证客户可以结合年度监督审核完成标准转换,通过认证转换之后,换发新版认证标准的认证证书,新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的有效期相同。
2.结合再认证进行转换:当获证客户的证书已进行完两次监督审核,或原证书到期时间已不足15个月,或获证客户决定提前再认证时,可以结合再认证完成认证转换。结合再认证的认证转换按正常再认证的费用和程序操作。再认证通过之后的新证书有效期为3年。
3.增加临时(专项)审核进行转换:当获证客户出于市场需求或自身管理需要,在时间上又不能结合前两种方式进行认证转换时,可以申请专项审核进行认证转换。专项转换需与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合同》,客户通过认证转换之后,换发新版认证标准的认证证书,新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的有效期相同。
无论以何种方式转换,均要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转换申请。
6 k) t& W+ g0 W& _
) r3 w9 b: c$ Z( g" Z2 Y
申请新版标准转换审核应具备的条件
获证组织已按新版标准要求建立并运行了能源管理体系,并已依据新版标准有效开展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也可以是专项检查、专项内部审核或专项管理评审)。
获证组织向原有的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如转换申请表、技术服务合同、认证补充协议等)。
现场审核前,获证组织向认证机构审核组长提交依据新版标准要求制(修)定并批准发布的文件化信息(如能源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或其他形式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