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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0-2-12 14:02 编辑
3 G8 U( k' \2 Arml 发表于 2020-2-12 12:14
! ]" y7 a2 P! x5 N% q0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6 L% X5 W7 Q- Y# A4 r+ M k;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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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c是生产和服务提供的受控条件之一,它的监测结果直接用作过程控制。并不可能 ... " C% k- ]# K( ^& Y2 m
这是你的认为,
0 ]7 m- {. U% j u: q$ `1 b, Y8.5.1c是生产和服务提供的受控条件之一,它的监测结果直接用作过程控制。并不可能传递到8.6去控制放行。
9 e# v2 Z7 a7 O6 T) _这说明检验也是生产控制的手段之一。8.5.1c)含3个监视和测量,过程、输出和产品和服务,这是标准上写得清清楚楚的。谁说监测结果不能传递到8.6的放行。成品检验的结果就是放行的依据之一,如果产品要求含材质要求,进货检验的结果也是8.6放行的依据。如果合同有规定像热处理的过程检测记录也会成为8.6放行的依据。8.6第二段是放行控制。除非有批准的例外,其基本原则是”策划的活动圆满“,哪些活动?第一段要求的”在适当阶段实施“的”以验证产品和服务要求已得到满足“的”策划的活动“。这才是放行依据。 j # g0 E+ k, F0 N
我上面举例不就是这些策划的活动例子吗?
0 y/ `$ G" C2 Q. g7 k( N那么,8.6验证是否甘于8.5.1c监测呢?这个不用讲理论。自己想想:可不可能验证不做检验试验,只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监测资料上做结论? / ]( j5 _' w1 p- A& Z7 m
理论上很清楚,产品要求的检验结果是8.6放行的依据。
& n8 M/ Y/ C# ], N# S16版8.6是08版的8.2.4吗? 08版版条款名称是产品的监视和测量。16版8.6是产品和服务的放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就是通常说的检验,放行是检验码?16版“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16版8.6还有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几个字吗?* H+ s3 O) `/ J; H; A6 Q' {- C& E# h
另外你喜欢纠结00版一注1与08版的区别。研究研究是很有意思的。但有个原则2个版本有不同时,以新版的表述为准。
+ J1 X G q& {+ P# W" G 16版标准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程的结果不再是产品而是改成了“输出“。这些都会对标准产生影响。16版的1注1说的很清楚。没有什么看不懂的地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的 已不在包含“产品实现过程的任何输出”这个含义。“任何输出”采取用“输出”2个字表示。这是明摆的事实,但你视而不见。还是固执己见。那就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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