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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剑封喉 于 2019-7-6 20:02 编辑 & C/ ^3 `- G0 K& ~8 ]( n* l: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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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行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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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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