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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anbaihang 于 2019-6-23 22: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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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4 B0 l+ }; W, R; M/ b/ ~1、你说”送检“是由”送……计量机构检定“的句子结构压缩而成的包含专业术语的缩合词。大家看一下《计量法》里面有没有你说的“专业术语”啊?《计量法》根本没有什么“专业术语”的条款,你自己创造的呀?你有修改法律的权力啦? y: A q$ @1 u6 L$ W) O8 `7 q
2、企业使用者将仪器送到计量机构检定,可能得到测试报告、得到校准报告…那么送去时企业说已经“送检”了,这成了不符合项啦?
( g6 J% a1 c/ o- j; r* J6 e1 v3、你看明白《计量法》对企业的要求吗?在《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这里有说“自检”、“送检”一词吗?答案是根本没有,实施细则只要企业......实施定期检定就行啦,(这与ISO9001标准7.1.5条要求一致的),这才是法律及标准的一致的核心要求,你能看懂吗?你“研究创造”什么“送检”的名词有什么价值?这样吹牛能显示你号称30年主持计量中心的“水平”吗?你学习的大方向错了,死背条文、死扣术语是在浪费时间、是在误导学生和网友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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