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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是否要求组织对发现的任何不符合(不合格品)均必须采取纠正?
( R+ h$ ~0 ^; j* |/ L/ |6 H% Y9 [没有这样的要求。纠正只是组织应对所发现的不符合(不合格品)可采取的处置措施之一,不是必须和唯一。. p& O \3 U* }
按2008版国家标准8.3要求,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适用时,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a) 采取措施,消除发现的不合格(即纠正)。但是,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即:只要有纠正,就要求对纠正后的结果进行再次验证)。
( L1 `- }. a- t- i( J j按2016版国家标准8.7要求,组织应确保对不符合要求的输出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输出:a)纠正。对不合格输出进行纠正之后应验证其是否符合要求(即:只要有纠正,就要求对纠正后的结果进行验证,以确认其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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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准是否要求组织对发现的任何不符合(不合格品)均必须采取纠正措施?% P7 q* n/ n7 [$ m& L" G, v
同样没有这样的要求。, ^1 L) x! O! m6 _$ N
2008版8.5.2条款要求“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是否针对所发现的所有不符合(不合格品)组织均必须采取这样的纠正措施,标准制定者和应用者一直存在争议(标准制定者认为决定权在应用标准的组织,而标准的应用者认为标准制定者有点语焉不详),9001标准应用实践证明:对发现的所有不符合(不合格品)均采取纠正措施,既无必要,也不可能。 m' [3 V7 M0 a" O* o# w3 [& I6 V
到了2016版标准,这个争议终于得到了解决。新版标准10.2.1规定:当出现不合格时,包括来自投诉的不合格,组织应:b) 通过下列活动, 评价是否需要采取措施,以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原因,避免其再次发生或者在其他场合发生。可见,当出现不合格时,包括来自投诉的不合格,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是组织应该应用基于风险的思维通过评审来作出决定的一件事情(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一事一议),标准并未强制要求组织对出现的任何不合格均必须采取纠正措施。
4 j$ b8 i8 X8 A/ I: ^9 b9 @9 ?, W# l需要注意的是,按照2016新版国标 10.2.1 条款规定,当出现不合格时,包括来自投诉的不合格,组织均需应用10.2.1a) 条款规定的要求,对不合格做出应对,并在适用时采取措施以控制和纠正不合格,处置后果。0 `3 {- `" k3 u+ t& C8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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