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用户名
×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标准物质制造许可加强后续工作的通知。( ]! j. W. ?5 B& \. U% M
( `9 \0 b9 l" p+ r) s' [
2017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六号主席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取消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审批事项。根据这一决定,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28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申请。对2017年12月28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的,依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等规定终止办理。
: A0 k& U3 [* m 二、取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7 o+ S! [+ o: Y
特此公告。
5 _4 B& s o0 I0 `$ U/ D, A" t" V- i9 t! H
, ^4 e0 y3 }/ `6 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