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 ^, j' P: p1 v: @ 福建省泉州市为切实做好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日前市安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从即日起至11月底,全市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a* s6 H f% U5 G! @7 b0 k5 V) K
. G! u& [+ r+ p 此次专项整治将从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警示标识设置、作业审批及执行、作业人员培训、通风检测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0 W F: M: B! s6 Z 整治内容包括检查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前监测检验制度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应急救援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和定期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管理情况。
4 b& [7 H1 e3 U 据了解,整治分四阶段进行:
% ~% `$ t$ [# Q! g. v4 s- k 一是宣传培训阶段。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针对企业人员不知道对有限空间“怎么查,如何查”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有限空间种类、作业安全常识、事故警示等宣教工作。
; K9 g2 a. K7 Z; j; t! S 二是完善台账阶段。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继续摸排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重点抓住冶金、建材、轻工等有限空间事故占比最多的行业,有序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健全完善监管台账,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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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执法检查阶段。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围绕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
* r* G- N1 p% O 四是巩固成效阶段。市安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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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执行的企业,将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Q& _9 h" c" k" G; _& K! o来源:泉州晚报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魏曼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