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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近期省住建厅对省内具备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资质的10家检测机构进行了巡查,均发现不同程度的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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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第五次巡查情况的通报
鄂建办〔2018〕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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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v' V* ?2 B3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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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厅邀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关专家,采取飞行检查模式对全省具备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资质的10家检测机构进行了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8 d6 S# l W7 T4 P) _$ P+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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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问题
$ @. \" q7 l0 v( H( Q7 S (一)合同委托不规范。武汉博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所查报告均无委托合同,无委托信息记录;湖北一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湖北兴建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湖北省精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幕墙试验报告委托合同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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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测过程不严谨。湖北一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湖北兴建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原始记录中不同项目的抗风压性能检测数据雷同或相似;湖北省精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抗风压性能检测中推算方法不符合标准要求;武汉至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正格幕墙检测有限公司硅酮胶报告原始记录无制样信息、条件试验无进出紫外线老化箱的时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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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系运行不到位。多数检测机构日常检测行为不规范,内部制定的程序文件、工作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不能有效落实,存在原始记录没有检测人或复核人签字现象;检测机构在程序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方面执行不到位。检测机构普遍缺乏自我纠正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4 e1 t/ F% }* n3 l2 M( P, F% v (四)人员能力不达标。部分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幕墙相关检测标准掌握不全面,对新颁布的标准不熟悉,尤其是对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执行不到位;检测人员幕墙培训工作多以设备厂家培训为主要途径,培训方式不规范、培训水平较低、培训记录流于形式,培训人员学习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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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清单见附件。
7 U! u, [; I& m7 S( q$ _ 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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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在问题性质较为严重的湖北一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湖北兴建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湖北省精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武汉博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查处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对其它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由检测机构自查合格后报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应从严处罚,重新整改期间暂停开展检测业务。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将有关查处情况及复查情况及时上报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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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9 x$ y8 k) F4 V" B; Y (一)加强自查自纠。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保证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切实把好委托、检验和报告三大关口,不断规范检测过程质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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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人员培训。建筑幕墙检测专业性强,涉及材料、围护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领域。各检测机构应增强人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自训、自学。同时,行业协会或专业委员会应根据需要统一组织专项培训,通过标准学习和实际操作,提高检测人员学习规范、掌握规范和执行规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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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行业监管。质量检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抓好检测行业监管是各市、州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传导省厅开展检测市场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行为。
" | d9 ~, H! Q/ t6 h6 t+ }6 |) z 附件: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第五次巡查问题清单.doc
% k! B' i0 _+ C6 }# N) m v3 ?! y0 u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 i+ I+ X( }# Y2 M5 t5 P9 |4 \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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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第五次巡查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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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原始记录存在无试验人员签字确认。2、幕墙四性试验报告,委托合同单中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未确认,试件材料信息不全。3、幕墙四性报告中平面内变形和层间变形性能用词不统一。4、3份不同项目原始记录中主受力构件变形数据雷同。5、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档案资料管理不完善。 |
| | 1、硅酮胶相容性试验原始记录均为电脑打印,无法再现试验条件及试验过程。2、抗风压性能检测中玻璃幕墙未测玻璃面板的挠度。3、幕墙四性试验报告,委托合同单未写明报告评判所用的设计值。 |
| | 1、抗风压性能检测中P3的推算方法不符合标准要求。2、抗风压性能检测中玻璃幕墙未测玻璃面板的挠度。3、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未按标准要求记录抗风压性能检测时P3下主受力构件的挠度。4、幕墙报告所引用的委托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无图标信息,并未经实验室确认。5、硅酮结构密封胶检测报告委托信息修改未确认。 |
| | 1、抗风压性能检测中P1、P2、P3的计算不符合标准要求。2、抗风压性能检测位移计布置不符合标准要求。3、抗风压性能检测原始记录未记录主受力构件杆长等必要信息。4、原始记录中无检测日期。 |
| | 1、锚固件拉拔仪的设备使用记录未体现所对应报告的编号信息。2、硅酮胶报告原始记录无制样信息、条件试验无进出紫外线老化箱的时间信息。 3、锚固件拉拔报告中检测结果的描述与检测标准评判要求不一致。 |
| | 1、硅酮胶相容性试验原始记录均为电脑打印,无法再现试验条件及试验过程。2、硅酮胶报告原始记录无制样信息、条件试验无进出紫外线老化箱的时间信息。3、幕墙拉拔报告中检测结果的描述与检测标准评判要求不一致。 |
| | 1、幕墙检测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未按标准要求记录抗风压性能检测时主受力构件的挠度。2、委托单信息不全。3、中空玻璃露点检测原始记录无检测温度。 |
| | 1、幕墙四性检测试运行报告中所使用GB/T18250标准不是最新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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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幕墙四性试验报告,委托合同单检测依据不全,报告中所使用的检测标准未在委托单中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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