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y7 s3 ~' C+ e H5 m E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都有,但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习大大在十九大报告中都提到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天安监总局网站也是挂出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那么有哪些要求呢,重点就是以下这些!
新要求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的要求,全员覆盖。
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信大家都已经建立了,但是在细节上是不是符合安委办的最新要求,各位安全君应该进行考量!
2、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
企业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对于公示,不知道各位安全君之前有没有开展过相关的工作,这也是明确提出的一项要求,大家应该引起重视
3、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
是否制定了培训计划、方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是否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
培训主要还是计划、方案、记录。但是各位安全君有没有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列入培训计划?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一般安全生产产责任制考核可以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进行,也没什么可多说的,马上17年年底了,各位安全君也可以考虑下年终考核的事情了。
处罚
强化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罚:
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对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进行相关教育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健全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因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纳入惩戒范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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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为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上级领导负责。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各尽职守、各负其责。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和生产现场。
3 说明
3.1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
4.1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4.1.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1)本着“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的原则,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主持审定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经费、考核、奖惩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管理。
4)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各种活动。
5)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6)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解决方案。并做到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8)安全领导小组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9)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1.2 生产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本单位相关规定。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必要时上报主管领导。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4)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等问题。在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5)进行特种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中的安全监察。
6)负责健全健立企业安全生产台账、资料,编制应急预案,参与演练。
7)编制各生产工序作业流程,确定重点环节安全管理要求。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9)负责各类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台账资料,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10)负责设备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遇有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停止生产,迅速组织排除。
11)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路,按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报检、审验,登记备案。
12)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组织培训和考核。
13)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审验及使用。
14)负责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投产前的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
15)参加工伤事故调查与技术原因分析。
4.1.3财务部安全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动保护费用,监督专款专用。
2)按规定拨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费用。
3)落实本部门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资金去送途中及存放保管中的安全工作,防止发生资金安全案件。
4)负责材料库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5)对危险物品的储存和发放,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4.1.4采购部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日常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按计划采购供应企业所需的安全设备和材料。
3)负责物资采购、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和行车安全。
4)采购物品器材、配件必须按规定要求实施,确保采购物品本质安全,凡采购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企业提供,并索取安全标志号(LA)。
5)负责供应商的资格预审、选用、续用等管理,建立供应商档案。
4.1.5人资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2)负责各生产工作岗位的人力资源调配,确保岗位人员相对稳定,员工素质,确保安全生产。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分配到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3)会同行政部、生产部做好新进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做到新职工入场不经三级教育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不上岗工作。
4.1.6 行政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2)负责办理员工工伤保险、工伤申报和伤残申报手续。参加工伤事故处理。
3)搞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
4)根据生产部等部门的意见和上级规定,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实施经济处罚。对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必要的奖励意见。
5)作为安全归口部门,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4.1.7质量部安全职责
1) 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 负责各种原料、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4)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4.1.8计划部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指标和本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生产安全工作。
2) 主持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 处理好生产和安全的关系,明确“安全服务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指标和本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生产安全工作。
4) 参与公司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对员工伤亡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督促和鼓励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积极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4.1.9仓储部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2) 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配合车间对新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3) 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 搞好本班组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设施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5) 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7) 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1.10 生技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4.1.11 研发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2)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应当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3)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质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4.1.12 售后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政策、措施;
3)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4)参加公司的综合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动态。
4.1.13 信息化小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2)参加公司的综合大检查,及时掌握安全动态;
3)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公司举行的安全知识培训;
4)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及生产部门进行生产事故调查;
5)积极参与公司举行的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制止现场“三违”行为,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及时向领导及行政部汇报。
4.1.14 OEM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2)参加公司的综合大检查,及时掌握安全动态;
3)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公司举行的安全知识培训;
4)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及生产部门进行生产事故调查;
5)积极参与公司举行的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制止现场“三违”行为,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及时向领导及行政部汇报。
4.2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4.2.1 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规范、标准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
3)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4)向全公司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5)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将安全投入纳入公司成本管理,严格安全措施经费的提取,落实措施经费的使用,保证安全生产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对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要亲自主持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6)组织制定、批准、发布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公司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演练。
8)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每月深入现场(特别是关键装置和安全重点部位等)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现象,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检查、督促各副职、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10)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1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2)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3)建立健全公司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14)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并负责组织对重大事故和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5)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部署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4.2.2 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
2)根据职责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岗位责任制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消除。
5)负责分管部门设备、设施维修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和危险部位防火、防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6)负责企业消防管理工作,审批危险部位“用火”。
7)参加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8)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9)向全公司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10)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将安全投入纳入公司成本管理,严格安全措施经费的提取,落实措施经费的使用,保证安全生产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对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要亲自主持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11)组织制定、批准、发布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公司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演练。
13)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每月深入现场(特别是关键装置和安全重点部位等)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现象,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检查、督促各副职、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16)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7)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8)建立健全公司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19)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并负责组织对重大事故和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0)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部署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4.2.3生产总监安全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企业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企业设备检修维护、设备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落实,协调处理设备安全问题。
3)组织编制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实施;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改项目劳动保护设施配置的审核。
4)督促分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5)组织设备安全检查,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督促设备安全隐患整改。
4.2.4 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生产总监负责企业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企业设备检修维护、设备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落实,协调处理设备安全问题。
2)协助、组织编制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实施。
3)负责做好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4)做好设备的安全检查,排除日常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落实。
4.2.5财务经理安全职责
1)财务经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动保护费用,监督专款专用。
3)按规定拨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费用。
4)落实本部门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资金去送途中及存放保管中的安全工作,防止发生资金安全案件。
5)负责材料库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6)对危险物品的储存和发放,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4.2.6采购经理安全职责
1)采购经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日常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按计划采购供应企业所需的安全设备和材料。
4)负责物资采购、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和行车安全。
5)采购物品器材、配件必须按规定要求实施,确保采购物品本质安全,凡采购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企业提供,并索取安全标志号(LA)。
6)负责供应商的资格预审、选用、续用等管理,建立供应商档案。
4.2.7行政经理安全职责
1)行政经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3)负责办理员工工伤保险、工伤申报和伤残申报手续。参加工伤事故处理。
4)根据生产部等部门的意见和上级规定,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实施经济处罚。对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必要的奖励意见。
4.2.8 人力经理安全职责
1)人力经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3)负责各生产工作岗位的人力资源调配,确保岗位人员相对稳定,员工素质确保安全生产。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分配到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4)会同行政部、生产部做好新进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做到新职工入场不经三级教育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不上岗工作。
4.2.9 计划部经理安全职责
1)计划部经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指标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生产安全工作。
3)处理好生产和安全的关系,明确“安全服务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指标和本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生产安全工作。
4)参与公司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对员工伤亡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督促和鼓励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积极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4.2.10 品质经理安全职责
1)品质经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3)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4)负责各种原料、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5)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4.2.11仓储部经理安全职责
1)仓储部经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执行公司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3)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配合车间对新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4)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2.12 技术经理安全职责
1)技术经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4)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4.2.13 研发总监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部门人员的工作,对本部门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部门人员遵守劳动和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工作。
3)对新员工按规定进行各种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组织员工定期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5)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部门人员安全工作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处理,隐患不排除不允许工作。
4.2.14 售后主管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部门人员的工作,对本部门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定期组织员工检查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处理,隐患不排除不允许工作。
3)对新员工按规定进行各种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15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4)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4.2.16 OEM项目管理主管安全职责
1)OEM项目管理主管作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参加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的安全会议,并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给本部门员工;
4.2.17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整理提供企业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参谋助手。
2)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相关档案。
3)参与制订企业安全检查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组织参与相关安全和职业健康检查;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经验,督促检查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组织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
6)参与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7)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事故,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相关报告和建议。
8)参与组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安全生产评估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和内审等工作。
9)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企业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4.2.18生产主管安全职责
1) 生产主管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 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 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 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6) 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 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 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落实隐患整改。
9)生产主管在生产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4.2.19班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对班组安全负直接责任。
2)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本班组成员按工艺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3)负责本班组职工“三级教育”中的班组教育和新职工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不听劝阻的职工有权停止作业,并向领导报告。
5)负责本班组设备、设施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组织每周班组安全活动,分析班组安全生产现状,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8)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2.20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和使用设备。
3)及时、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向上级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4.2.21电工安全职责
1) 定期参加安全活动,学习精通安全用电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对用电设备要经常维护和保养,决不准带电维修和安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断电维修。
3) 按时巡回检查,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
4) 认真填写电气设备大、中修记录和电气设备检查记录,积累好原始资料。
5)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和绝缘鞋、绝缘棒、绝缘手套登报安全用具。
6)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领导报告。
7) 电工应持证上岗,并定期复审。
4.2.22 锡焊工安全职责
1) 定期参加安全活动,学习掌握锡焊焊接安全作业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锡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
3)加强作业设备、工具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4)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领导报告。
4.2.23保卫安全职责
1)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负责对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车辆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
2)发现可疑和安全隐患情况向公司管理人员及时汇报;
3)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秩序的管理。严格服从统一指挥,执行工作指令,一切管理为行政部负责;
4)负责对定期对公司厂区巡视;
5)对保卫人员的监督、考核、评比;
6)认真完成领导交办有关安全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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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
3.工作要求
3.1 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定
3.1.1行政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1.2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行政部组织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和修订,形成评审稿。
3.1.3评审稿经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3.2 沟通、培训
3.2.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监测结果应及时传达到各部门和员工。
3.2.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修订员工要参与。
3.2.3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3.3.评审与修订
3.3.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3.3.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 其它相关事项
3.3.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评审的原则。
3.3.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公司部门职责的相适应性;
c与生产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3.3.1.4评审输出
a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b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3.3.2修订
3.3.2.1修订依据:
a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b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结果。
c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3.3.2.2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3.3.3 安全生产责任制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3.4考核
公司行政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报总经理审核批准,予以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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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XXXX★安全生产00X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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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员工:
《安全生产责任制》已经评审修订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各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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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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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二、适用范围/ V* k* k+ C% e8 ], f# S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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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术语和定义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 B& H1 o) `0 M+ r& F( D* y" _& V四、职责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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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要求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 k$ `2 ]: k" R7 w9 r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 [8 K- F; a, f% F9 q. w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 Y( y! B" h2 S2 U9 r5 t1 Z/ Y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 Q6 ?, {* s8 A# I, S+ c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F8 B3 V- U1 Z% o* x4 N. \
5.6.1 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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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记录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 《安全绩效考核表》
6.3 《培训记录》
6.4 《文件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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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通知原文: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一、高度重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明确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由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二)充分认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企业“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有利于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对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问题,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依法依规制定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力求通俗易懂。
(四)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企业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企业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实施。要通过教育培训,提升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六)加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七)明确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范围;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等。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情况。包括:是否在适当位置进行了公示;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情况。包括:是否制定了培训计划、方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是否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
4.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是否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贯彻落实到位等。
(八)强化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罚。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对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进行相关教育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健全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因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纳入惩戒范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九)加强分类指导。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指导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
(十)注重典型引路。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实施全面发动、典型引领、对标整改等方式,整体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前尚未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制定落实方案,并印发至企业;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结合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原有政策措施,确保本通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遴选一批典型做法在全国推广。
(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落实中央《意见》为契机,加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全员共同参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积极参与监督,大力推动企业加快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