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用户名
 免费注册用户名
  • ISO爱好者祝广大坛友蛇年大吉!!!
    各版块官方QQ群号新手如何获得更多贡献值审核员注册挂靠推荐如何成为国家注册审核员新手入门必读-论坛版规
    查看: 1077|回复: 0

    关注 | “示范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年营收可达2470万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16 22: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用户名

    ×
    关注 | “示范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年营收可达2470万元
    ( ?5 k! l4 z( c, K2018-01-16
    * P& c) I, m/ _/ j
    * O! E/ H% ~" s- T  }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乔东表示,通过开展“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内”平均每个检验检测机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470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98倍。
    ' A% j, V0 c! H! h$ f

    $ B9 o, [8 j  [
    16日,国家认监委召开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乔东表示,通过开展“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内”平均每个检验检测机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470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98倍。创建期超过两年的上海静安区、宁波高新区、苏州吴中区、重庆两江新区、上海浦东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等六个示范区,检验检测机构数量较创建前平均增长42.9%,营业收入平均增长69.5%。
    6 g* ^/ R/ F9 n  t) M6 i
    据悉,自2014年以来,国家认监委已先后批准上海静安区(原闸北区)、浙江宁波国家高新区、江苏苏州吴中区、重庆两江新区、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无锡锡山区、河北承德双滦区、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济南国家高新区、山东济宁国家高新区、江苏南京国家高新区、湖南长沙岳麓区、山东青岛崂山区等14个区域开展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示范区。

    1 I: o& y/ b5 V( |! U
    “示范区”创建工作,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十分显著。同时,可以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性、科技性、生产性服务业特征,为当地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4 \+ o% i- P9 p  x
    乔东表示,认监委拟从以下五个方面,利用平台建设带来的集聚和示范效应,助推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

    ) M4 ^4 J$ J; d6 m8 g
    一是将示范区建设纳入地方考核。将示范区建设纳入政府质量强省、质量强市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指标,促进示范区建设获得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土地、人才、税收、融资等政策支持。
    ; v$ ]% _8 r: d+ {" Y6 I6 w) V
    二是建立示范区建设激励机制。通过示范区评选、推荐领军人才等方式,建立国家与地方的联动共商机制,从财政给予经费支持。
      _# k1 }( [7 w# H, z3 c
    三是加大对民营公共服务示范区的支持。对于发展较好的民营示范区,在政府购买服务(PPP)产业目录给予推荐,建议各级监管部门优先选择目录内机构提供服务。
      s, Y; B8 y4 e" M& y: E
    四是将示范区作为检验检测认证产业试验田。在示范区内“先行先试”,下放更多审批、监管权限,建立机构审批 “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允许示范区在检验检测认证监管方面,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先行先试如“先批准后审核”、“采信自我声明”、“允许检测设备分享租赁”、设置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和认可评审的现场办理窗口等;
    ! G3 B, a* x; p. a0 b/ ]( I
    五是鼓励示范区集聚发展。示范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当地区域经济和产业特点、高新科技和高新产业配合发展。着眼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产业,服务行业发展,科学制定深化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切实提升示范区发挥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支撑能力。

    # J8 B/ I2 j$ r) M5 r/ B9 a$ s0 A
    - End -

    ; g5 c- }4 B5 n" X+ A4 m  ^
    " w0 U- B0 `  A4 I) E0 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用户名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ISO爱好者 ( 鲁ICP备09041441号-1 )

    GMT+8, 2-4 17:57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