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行车本身有资质问题吗?对行车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保单位才有合规资质要求。0 L6 k5 A2 T) ~
2、建议首先按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确定该行车的使用单位,明确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 B7 M* S* A0 D0 F& X+ v- B! L; F5 \3、确保该行车已取得合规使用登记证,并按特种设备法规履行使用单位应尽的主要义务(详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之2.2条规定);5 e v% r2 O" u
4、企业产品(单件)重量均在500kg以下,并不能得出企业一定不使用该行车的结论(如企业几件产品打包装箱发运时就可能使用行车);
1 L3 c+ T2 d! D! I/ M5、如企业目前确定不使用该行车(拟停用 1 年以上的),应按特种设备法规规定及时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详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之3.9条规定)。
) S' g2 H8 [- x- P1 yp.s.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已废止。 I* H" N4 ?0 N; 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