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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U; c6 \7 G ` u10月31日,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韩云平主持会议,并介绍了8个方面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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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F# d# `7 }9 j国家认监委关于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三种产品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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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文件精神,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三种产品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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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1月1日起,已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申请为相关产品换发CCC认证证书。自2017年11月1日起,各省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受理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未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进口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交CCC认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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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转CCC认证过渡期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自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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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17年11月1日前已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出厂、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可以继续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在2018年7月31日前,相关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继续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相关产品。自2018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进口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不得继续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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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助力车产品目前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实施将与新版标准实施协调一致,具体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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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印发《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和《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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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单位联合印发《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等两项自愿性规范,以推动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完善市场质量信号体系。两项规范将对养老、铁路、商贸、民航、医疗、旅游、银行等领域的质量披露和分级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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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质检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规范》和《指南》的宣传推广实施工作。一是推动各行业协会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实施细则;二是推动服务提供者主动公开服务质量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促进有关龙头骨干企业集团和社会组织积极做好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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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首次派员赴境外传染病监测哨点开展工作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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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质检总局首批赴安哥拉传染病监测哨点工作小组由首都机场乘机出发,标志着我国境外传染病监测哨点常态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此次工作组赴安哥拉工作,标志着境外传染病监测哨点开始常态化运作。按照计划,今年11月,质检总局还将派出第二批赴安哥拉监测哨点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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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会上还发布了2017年前三季度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促进生物产业发展和9月未准入境的食品化妆品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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