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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 q w4 ] @, f( K. _" E% ?. Y根据《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那么假设我单位确定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是2年,但相应的检定报告上有效期是1年。
7 t5 ~( ]7 Y& n我如果根据《公告》的规定,按自行设定的周期2年来检定,就会有1年是超期使用。
% V2 z- R: J ^3 ~$ I我如果按照鉴定报告的要求,1年1检,那《公告》上让企业自行设定检定周期就是一句空话。) _: A2 e1 R( I1 \2 _
请问我该怎么做?
2 G3 Z V$ c. v+ W5 {* v, O! R; V. b) h3 ]. z# ^
问题2:
0 m9 X1 ], v9 D+ n% h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像玻璃量筒之类可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报告上有3年有效期,那么该量筒不坏的话,3年后还是否需要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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