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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dliubao88@163.

内部审核,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是对?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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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 20: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7-10-1 20:01  y# [1 X  e! W4 w! M; V' J
这个判标比起其在40楼直接援引9002判不符合的说法来,的确是一个进步。
6 l1 {+ i  d3 S0 H" r实际上,审核9.2.2C时,审核过程 ...
! B& _- e7 D' J8 i7 e
40楼是这样判的:....仍然应判不符合9.2.2c) “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以确保审核过程客观公正”  .谁都没有“直接援引9002判不符合”。 那只是你的幻觉。你又拿出你那所谓的逻辑。饶了一个圈子,现在还不知道你绕到哪里去了。痛快点,你同意这个这楼帖子的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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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 21: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7-10-1 21:04* c1 v9 W9 s' k2 B# _% c1 ]: j
这是错觉吗?+ b' A, ?& K: m7 Q5 O
或者,这不是援引“指南”作判则吗?
' z* p) @& p: W自己写了些什么自己都不明白?还“谁都没有”就文 ...
: P. |; k% ~- u, a0 E, L9 K6 B. u8 j
好象前面不止一个人已经指明过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了吧?---承认这点就行。那么这点已是共识,此问题讨论可以结束了。6 q$ N" C1 U; I5 K- E
至于你说的“你仍然局限于“审核自己工作”的“弥补措施”。”这就是你的逻辑出了问题。“发现因为内审审核员审核自己的工作,又没有...弥补措施而导致审核不公正。 ”。这是判不符合9.2.2c)的充分条件(有它就够),至于是否发现了其他导致影响审核公正性的事实是另外个问题。这就是我经常提到你不懂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的原因。如果你是中国人,你只要是四川人(或湖北人.....)就行, 此时四川人就是中国人的充分条件。(而中国人就是四川人的必要条件(缺它不可))。这里判标列举的就是充分条件。发现不符合事实判标,很正常。

点评

rml
原来你的知识都是百度来的?难怪。只会背,背的还是百度的。当然不知“数论”为何物了。  发表于 2017-10-2 09:00
那是数论的内容吗? 无知呀, 先去百度一下,搞懂了再说。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个常识都没有。是没有资格谈什么逻辑的。  发表于 2017-10-2 08:37
rml
噢,那是数论的内容。高等数学告诉你函数和图形哪个是哪个的充分条件,哪个又是哪个的必要条件了吗?我很喜欢看你胡勒下去喔,博学多闻的牛角尖,你就继续胡勒勒吧,我等着看笑话呢。  发表于 2017-10-2 08:13
rml
还从高等数学中学来的。你在糟蹋科学。高等数学教你逻辑?高等数学教你“实数是数的充分条件,数是实数的必要条件”了吗?自己不学无术,不要往科学上推。科学只会拆穿你这种骗子。  发表于 2017-10-2 08:05
rml
哈哈。还“经典”,还“常识”。先把脑袋修好了,再把舌头捋直了,否则,书上说过的拿给你一说都变了。确实经典,但不是学术的经典,是笑话的经典了。  发表于 2017-10-2 07:56
关于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的这个中国人与四川人的举例,是个经典的例子。充分条件、必要条件还有充要条件凡是学过高等数学的,都知道的,是常识。这个都不知道还谈什么逻辑  发表于 2017-10-2 07:14
rml
一对活宝。偏要装先知。唉,可怜,真可怜……  发表于 2017-10-2 07:00
rml
联合起来的瓜娃子还是瓜娃子。只会抖瓜话,还话都抖不圆泛。“四川人是中国人的充分条件。中国人中四川人的必要条件”也好意思拿出来见人?照这个说法你们(牛和猴)是动物的充分条件,动物是你们的必要条件?哈...  发表于 2017-10-2 06:57
rml
两个瓜娃子联合起来了。  发表于 2017-10-2 06:49
这厮就一四川瓜娃子,除了会半桶水海吹,还会胡说八道。  发表于 2017-10-2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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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 09: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7-10-2 08:377 F: f+ v1 a3 v0 g" q% ]1 w
这里有学了逻辑学的人还不来好好向牛角尖老师学习一下。这么好的活教材,这么生动的教学现场,人家从高等 ...
8 N% h! s2 _2 m. ]
这正是你的所谓逻辑思维,经常犯的错误。还是先搞清楚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及充要条件吧。你还不知道充要条件吧,可教你一点。由A推出了B,由B推出了A。则A 、B互为充分必要条件。A、B为等价。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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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 09: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牛角尖 发表于 2017-10-2 09:051 W0 |5 @2 q' i, a3 V
这正是你的所谓逻辑思维,经常犯的错误。还是先搞清楚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及充要条件吧。你还不知道充要条 ...
$ a9 N# r1 C) [" }* @
此贴已有结论,到此为止,关于充分必要条件的问题,不是本帖内容。你可自己去研究。好容易节日有个休息机会。不再回这个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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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发表于 2017-10-2 10:01! G" z0 ]4 [) |$ g% ?2 P
你不懂装懂,漏洞百出。你不敢回了。, k* M! M- L  `% ?, F1 q
否则,以你那么强烈的复仇心理,一贯死缠烂打的方式,你有不回的? ...

' ^8 q1 l! g' c! @0 X/ h你以为我怕你?  再教点你,充要条件就是充分必要条件,由四川人可推出四川人是中国人,是中国人你能推出就是四川人吗?推不出还是什么充要条件,还怎么等价?这个都不懂。关键还是认真搞懂这些基本概念。这不是我的什么发明。这和3段论一样,是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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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 10: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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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 11: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7-10-2 10:43% o2 X* y" W: M$ i
你当然不怕我。你的脸皮足可抵御一切。
# C* O: @0 H1 A说实在的,你连什么叫“条件”都没弄懂。还好意思“充要条件”。 ...
7 }0 h$ H# ^$ ^
恭喜你推翻了基本概念“AB可互推就是充要条件就是等价”。我不得不承认你的水平太高。恕不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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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 12: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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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发表于 2017-9-20 07:390 Y" z0 w7 c) C
哦。那个“不符合”要不得?$ j/ X0 K! t5 E/ w) Y9 b/ z
审核员又可以审核自己的工作了?只是要同行评审?或管理人员或同行复查?要 ...

1 B3 b& L# s" ^( @rml,你似乎理解错了“审核准则”的含义。审核准则不是对审核的要求,审核准则是对体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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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发表于 2017-10-3 13:13
) b, @5 x' Y# m: ?7 ~回复别人又看了一下,突然觉得礼尚往来。还是应该恭喜你一下:
1 C2 \3 z' Z3 p& V恭喜你搜索了一个数理逻辑”基本概念“以 ...

1 @9 j6 Z' K* \, @0 d! b' X你才知道有个数理逻辑?数理逻辑-数理逻辑又称符号逻辑、理论逻辑。它既是数学的一个分支,也是逻辑学的一个分支。是用数学方法研究逻辑或形式逻辑的学科。我没有本事推翻形式逻辑的任何基本概念。我只是照抄了个数理逻辑的基本概念。你不是把它当做胡言乱语给推翻了吗?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你的逻辑是你的逻辑。不能代表形式逻辑。休战吧?不要再闹了。好好过个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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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发表于 2017-10-5 17:266 a0 L/ N7 l1 I/ h3 {  }2 G" [
我知道你不怕我。
  n! K% _1 {& C( u$ M$ T. d其实应该是我怕你。
( F- B0 z! f8 K我怕你什么呢?
6 E' w1 A2 B2 Y5 A" k+ i
看来你的兴致蛮高的,我可一点雅致都没有了。我已经厌烦了和你讨论问题。其主要原因:其一是你喜欢骂人,喜欢人身攻击。这点我十分厌恶,这是低素质的表现,其二你喜欢乱扯。和你讨论是是个痛苦的事,所以我声明不再回你的贴。前段时期太忙。刚闲下一会儿。发现你在19楼无端地骂我。你回我的贴,也充满了谩骂,并开始乱扯。对你的回帖尽管乱扯,剔除谩骂我还是把它当成正常的讨论。后来发现你的逻辑有些问题。以前曾提过的充分条件、必要条件时你完全不了解。这次先抄了关于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的一个经典的中国人、四川人的例子。这仅仅是个例子,我不可能几句话把道理讲清楚,我以为你是聪明人。响鼓不用重锤,聪明人一点就通,是用不着说得那么清楚的。结果你给彻底否定了。我又抄了关于充要条件的(如果)“A可以推出B,B也可以推出A,则A、B互为充要条件,A和B等价”个基本概念,结果你又推翻了。我说这是学高等数学时学到的。你说它属于数论。后来说这是数理逻辑的内容,并判定对原贴讨论的问题不适用,只有形式逻辑是适用的。你可再多查点资料。形式逻辑没讲过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吗?鉴于上述,我还会去认真看你的帖子吗?我希望我们不要再讨论。我不会主动去回你的帖子。1 I2 S% b  E- x1 L% n! i)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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