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认监委官网发布多个重要通知,涉及绿色产品标识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等方面,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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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征求对《绿色产品标识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办公厅(室),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文件精神,国家认监委组织编写了《绿色产品标识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
联系人:杨书伟、关钧文
电话:010-822620745、82262674
邮箱:yangsw@cnca.gov.cn、guanjw@cn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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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 i! f& S' I+ `- Q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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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国家认监委关于运用有机产品认证服务精准扶贫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监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区,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相关单位及专家: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开发扶贫战略的重大调整,也是今年“两会”的重要议题之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有关要求,国家认监委积极创新精准扶贫机制,协同地方政府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工作重点县中运用有机产品认证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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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有机产品认证手段扶贫脱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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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有机产业运用在扶贫开发中,能够与生态保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有机产业在提供有机产品的同时,关注人与生态系统友好关系,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这不仅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更能建立一种综合、健康和环保的可持续的农业生产体系,最终实现环境友好、经济可行和社会公平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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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用有机产品认证扶贫是提升农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我国很多贫困地区基本上无污染源头,具有发展有机农业的先天优势。发展有机产业,还能够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动力,调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积极性,使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开发转化成效益,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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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用有机产品认证促进扶贫脱贫已有成功经验。目前我国已有84个有机示范(创建)区,其中贫困县有32个。部分县市利用有机产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已探索出了一些成熟经验。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在工作中也通过与扶贫开发部门、地方政府合作,实施了一些扶贫措施,如减免认证费用、认证标志使用费、电商扶贫、农业旅游扶贫等。
: s3 ]: o( B$ I& ?8 c+ \二、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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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建有机产品认证扶贫专家队伍。国家认监委将依托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成立有机产品认证扶贫专家团队,通过对贫困地区环境、资源、综合因素调研分析,帮助制定有机认证扶贫方案,提供有机生产技术、加工技术、产品销售、生产管理、产品包装等技能培训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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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用有机产品认证手段扶贫。鼓励认证机构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工作重点县及新疆、西藏、青海等贫困地区集中区域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时减免认证费用;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内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工作重点县中,探索以有机产品认证信息帮助采购商、消费者精准识别来自贫困地区有机产品,除标识有机产品认证信息外,鼓励和帮助来自贫困地区生产的有机产品上附加“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级贫困县”等扶贫信息,区别于普通有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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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对接机制,实现市场拉动。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认证机构应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建立有机产品市场对接机制;组织帮助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搭建有机产品产、供、销平台,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小企业外贸服务平台及电商销售平台合作;鼓励采购商和消费者利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中附加的扶贫信息消费来自贫困地区的有机产品,形成“环境可持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市场、销售有渠道、消费有群体”的可持续消费扶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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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挖掘有机认证扶贫典型案例,复制脱贫经验。在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认证机构推荐及有机示范区自荐的基础上,国家认监委将确定有机产品认证扶贫试点单位(首批24个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将重点支持试点单位进一步总结探索可复制、可推广有机产品认证扶贫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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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请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充分认识运用有机产品认证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意义,利用好各部门产业政策与扶贫地区政策,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供销、贸易促进部门、机构建立联络机制,争取将发展有机产业作为扶贫的重要方式和纳入扶贫资金支持范围;发挥产业优势,下一番“绣花”功夫,采取措施确保全过程精准扶贫。请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认证机构及时总结上报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经验,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国家认监委将不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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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联系人:张剑
联系电话:010-82262765
电子邮箱:zhangjian@cnca.gov.cn
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联系人:唐茂芝
联系电话:010-65993906
电子邮箱:tangmz@cnca.gov.cn
3 _1 j; h7 X) h" h1 B* y1 c附件:首批有机产品认证扶贫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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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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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Q! H* p) x7 A N+ yNO3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认标)制(修)订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标准质量,根据《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要求,我委将对起草中的认标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 G$ [) u" h h* D X' P5 S5 _8 @! _) V& S一、检查范围
2012年-2016年立项且未送审的认标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 y0 l0 f& A! @- U) U6 e二、检查内容
1.项目执行进展。包括标准草案的内容、编制过程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标准补助经费管理与执行情况(无补助经费的科研成果输出项目除外)。
3.起草单位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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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工作安排
1.各单位自查阶段。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编制自查报告,每个标准单独编写,并请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报送检查工作联系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专家审查阶段。我委将在5月底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集中审查。
3.现场检查阶段。根据专家审查情况,我委将选取部分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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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国家认监委研究所:杨静,电话:010-65994490
范爱红,电话:010-65993905
国家认监委科标部:冯增健,电话:010-82262774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16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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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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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认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