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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2 19: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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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一家企业,时间为11月2日,3件检测设备,有效期为2015年10月26日,企业未提供有效期的检定证书,企业解释:“我们根据以前计量所的承诺送检后,最迟5个工作日出检定报告。我们2015年10月14日将设备送检(出具了委托单),现在有新政策,检测设备检定不收费了,计量单位的人说现在送检的测量仪器至少要7周时间(差不多50天)才能出检定证书”。
       这种情况是否开不合格?  如果考虑到两局检查的风险,开了不符合,企业的不合格原因是什么?纠正措施是什么?
    发表于 11-2 20: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提前送检。就跟审核员再注册一样,提前三个月进行,否则到时间再注册公告没出来机构就会暂停你的审核资格。具体到企业送检,如果为了节省费用,目前该检测设备又暂不用,可以延迟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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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00: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该检测设备又暂不用,可以延迟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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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3 06: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shuzai 发表于 2015-11-2 20:19( x/ S. o1 c. X$ V
    应该提前送检。就跟审核员再注册一样,提前三个月进行,否则到时间再注册公告没出来机构就会暂停你的审核资 ...
    9 f) l5 l7 B4 U! i* t

    % c7 C$ ]/ l8 }6 `) X' p4 T0 q7 i/ `9 l企业这方面可没错的的,以前是5个工作日出证,企业提前12天送检,一点没错的,现在50天出证,这长时间企业不可能不使用。这和再注册不同,再注册只要在规定的时间申请上报了,就不影响资格。经常有超出有效期2个月才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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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08: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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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3 08: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5-11-3 08:02
    & g$ P- \* ~# A) K2 x3 `& ~不用的,应办理停用封存。采取可靠措施避免在未检定情况下的使用。如此,无不符合。5 d4 d  A) ^% k  F" ~
    若无任何避免在未检定 ...
      ?7 v/ T. D9 r4 a3 K/ r  z
    停用封存就不用了吧,东西就放在检定部门,企业一点都没错,哪有什么原因,有原因也只能是未预见到国家政策会造成风险,纠正措施是,以后多多关心国家大事,我看,只能由企业起草个临时文件,近期如需要使用这些仪器检验,采取委托检验方式进行,否则企业停产怎么活 。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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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0: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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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3 10: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5-11-3 10:22
    % O9 ^  d% g- ^# T! q您如此自负,与您多说也是无益的。
    ( s: }+ Y  q6 o9 V! s( a既然如此自负,为什么还“考虑到两局检查的风险,开了不符合”?1 V9 a% J6 J( Z- I/ u) s8 k
    直 ...
    # ~$ L; \0 ~: F- k! k1 E
    我的意思是,这种情况封存无法操作,东西都不在企业,封存在哪里,不可操作的事,岂不是弄虚作假,这个假被检查发现岂不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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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0: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情况应该再观察下该企业是否仍在使用这些设备,如果在用,那么存在不符合,如果停用了,那么没有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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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0: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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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0: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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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1: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溯一下,是否有备用的测量设备,如果有备用设备,不算问题。
    (ˇˍˇ)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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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1: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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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1: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用,那么存在不符合,如果停用了,那么没有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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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1: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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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1: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新政策,检测设备检定不收费了"
    & P) M" e; o0 l* `" B2 r怎么理解,有这个政策吗?没查到有这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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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1: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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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3 12: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5-11-3 11:46/ ~1 r3 ?  q( j. c
    这个我也质疑——现在都是商业模式了,不收费这些机构怎么存活?我也查了,没有查到。但它不是主题,所以 ...

    ' O# c4 }( j" ^9 g! \这几天都被我见识到了,不但不收检定费,行车安检也不收费了。行车还影响不大,计量器具检定免费,这可是要造成一片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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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2: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HGS 发表于 2015-11-3 11:11
    & v* v8 L" R: U3 @; ^& z如果在用,那么存在不符合,如果停用了,那么没有不符合。

    2 O! _8 m8 O) I6 Z8 W外审必须有证据才能开不符合,不能审核员认为怎样甚至去猜测。

    点评

    正解。  发表于 11-3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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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5: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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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15: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一般就是不重视,什么事都不着急,什么事情就想着立马就办,不知怎么想的。就应该开不符合,让企业留下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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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3 19: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5-11-3 15:014 P# r* P, q& b
    这里的“混乱”是你自己造成的。
    8 h* b, j* ^  R7 y, [. q只要有证据证明企业已送检,就没有不符合。这种情况,两局检查也会认可 ...
    6 y% }' R% U; u+ v# ^
    我哪有那个本事造成混乱,计量检定与特种设备检验不同,一个地区的行车等特种设备是明摆在那里的, 每台一直都受到监督管理,检验收费不收费,对特检所的工作量理论上没有变化。检测设备则不然,除了个省、县、市检测机构, 有些是企业取得资格后建标自检的,还有些是一些以盈利为目的有资格对外的检定/校准机构,现在不收费了,这些工作量就一股脑地推向官办的机构。企业也不用建标了,直接送检多省事。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原来企业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一般都愿意自觉地送检计量器具,大约十多年前,各计量所大大地提高了检定费用,其价格到了离奇的地步,用企业的话来说就是“检一把尺比买把新尺都贵 ”,于是企业就没有送检的积极性,本来使用100把,送个5-7把去检定,应付一下。现在突然不要钱了,你说现在的工作量大10倍以上,都不只。你说会不会造成混乱。一台检测仪器检定周期要近2个月,企业还搞不搞生产,再好的政策也应该有好的策略配合,否则就是好心办了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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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20: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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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3 21: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雪域青松 发表于 2015-11-3 15:365 O, J( H9 E. I* ?9 o, `/ I( q
    企业一般就是不重视,什么事都不着急,什么事情就想着立马就办,不知怎么想的。就应该开不符合,让企业留下 ...

    ' s" s+ Q" M' K这话说那里了,这家公司是1家优质公司,管理层都是博士,教授之类的高级知识分子,人员素质极佳,生产高科技产品,企业管得不错。审核今天结束,最终我没开这个不合格。建议企业以公司名义对质检部下了个通知,主要内容2点,其一、没有检定合格的仪器不开展出厂检验活动。其二、如果需要及时交货,采取委托检验方式进行出厂检验(他们大学的实验室可是有名的)。通知盖章后,我收取1份归档审核资料,以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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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3 21: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5-11-3 20:31
    - Y" G% P+ Q0 X6 M' }) Q6 q呵呵。混乱还在您脑子里。; G: T, q: p0 p$ R
    知道计量法新旧版本关于“检定”有什么不同吗?( F* x% f( |' ?7 j; u4 s
    好好对比一下。也许您能发现 ...
    : d2 F. f1 v1 a& @, [2 _6 a
    是明摆的已经造成混乱,对于企业来讲,计量器具愿意拿去校准/检定,送去的也都收下了,这里无论谁都没去界定校准、检定、强检,事实是都不要钱,那个近2个月出报告,不是混乱么?多了件不过来当然要排队,大量计量器具的爆发不是我构想的,是已发生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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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21: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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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3 21: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5-11-3 21:215 f' o5 i* z3 s" \/ W
    这“明摆的”“事实”是您亲身经历还是听人转述?
    * k) y# j+ L& [6 j您看到了正式文件吗?
      @" W6 S7 V- j您想过现在的检校机构都是商业 ...
    - j0 P9 F3 i& L& w4 ^. H3 ?2 B$ @' }
    我说的不是事实吗? 过段时间你就清楚 了,你提的那些如何让解决的问题,不应问我,我也不知道。最好观察一段时间一切不就明了么,我只不过是反映的我身边发生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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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21: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的讨论就是不久前有关“关于尺的内校基准尺的问题”的翻版。
    " M6 i, {4 ]; d+ ]4 T9 x笑看某个标准煞 笔自己掌嘴。呵呵……
    # j9 X4 v; i9 g7 p19楼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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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2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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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1-3 21: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牛角尖 发表于 2015-11-3 12:08! U2 U8 ?7 ~7 @
    这几天都被我见识到了,不但不收检定费,行车安检也不收费了。行车还影响不大,计量器具检定免费,这可是 ...
    5 L' ?" u% n0 U' `- f/ ~2 Z
    《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 g2 V. n2 E) ?第二十二条 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且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逐步实行免费强制检定,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免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范围,由省计量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价格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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