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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人,这些职业资格认定已取消,别再考了!原创 2015-08-01 尤里 [url=]质量与认证[/url] ) ~) Z7 Z' J9 I+ q# Y
截至目前,国务院分四批共取消了2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其中不乏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这种大家非常关注的职业资格证书。那么,在已取消的211项职业资格中,哪些是和质量人有关的呢?以下这些和质量人有关的职业资格认定已取消,别再考了! 2 }) K. ]6 x) D( B! T
第一批(2014年7月)
7 r% g9 I! J8 e5 J+ B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单位) | 其他共同' Z$ f1 E6 ]6 f1 _, |
实施部门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 质检总局 | 人社部 |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号) | 取消 |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 | 水利部 | 无 |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5年第26号) | 取消 | 品牌管理师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无 | 《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SB/T 10761-2012)》(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8号) | 取消 |
在这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认定中,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无疑最令大家关注。在质检总局官网公众留言中,曾有网友咨询有关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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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为此做了回复。国务院发文取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之后,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文件规定“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目前,质检总局正在与人社部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
8 I( X: V. l8 T6 A* L* [+ @! a8 j! l第二批(2014年11月)
; e* b! G7 [* O9 g! ?, L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单位) | 职业类别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师 |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 准入类 | 《关于试行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诊断师证书的暂行规定》(84机质字242号) | 取消 | 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资格 |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 准入类 | 《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管理细则(试行)》(机科标〔1994〕38号) | 取消 | 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人员资格 |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 准入类 | 《关于开展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培训工作的通知》(机科标〔1995〕93号) | 取消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 | 质检总局 | 准入类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47号) | 取消 | QC小组活动诊断师 |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无 | 取消 | 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员 |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无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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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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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w4 y7 L) `8 H) p2 |( L1 i s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单位) | 职业类别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矿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 |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 准入类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6 v: Y* [1 S6 z3 N《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建人教〔2001〕162号) | 取消 | 冶金监理工程师 |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 准入类 | 《关于印发〈冶金工业部工程建设监理(试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1994)冶建字第451号) | 取消 | 装饰质量管理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 取消 |
# B8 E2 r1 G: r3 y% w第四批(2015年7月) * v( X/ W+ B9 t. h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单位) | 职业类别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电气产品质量检验师 | 国家质检总局 | 水平评价类 | 无 | 取消 | 卫生注册评审员 | 国家质检总局 | 水平评价类 | 《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评审员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局令第15号) | 取消 | 专职兽医 | 国家质检总局 | 水平评价类 | 《出口禽类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试行)》(国质检食[2003]212号) | 取消 | 植保员 | 国家质检总局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对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实行检验检备案管理的通知》(国质检 食函[2005]811号) | 取消 | 质量检验员 | 国家铁路局 | 水平评价类 | 《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铁科教[2001]29号) | 取消 | # R1 I/ r1 r% ?) K5 x& D
据人社部专技司相关负责人透露,年底前还将再取消一批束缚创业创新、“含金量”高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切实降低就业、创新创业门槛。人社部牵头的职业资格改革组正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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