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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饮用水新国标将终结概念混乱 2015-01-27 [url=]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url] 3 k% S0 ], q. \; t& d& i
' j7 K2 ^) U4 J0 B q食品工业在给人们提供丰富的食品种类之余,也做了不少把商品“复杂化”的工作,瓶桶装饮用水就是一个典型代表。 “小分子团水”、“能量水”、“富氧水”……多种概念让包装饮用水的“外衣”日益厚重。而刚刚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首次提出“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终能将饮用水本质复还“原貌”。涉及多个品牌,早已被人们耳熟能详的“矿物质水”首当其冲,新标准今年5月24日实施后,“矿物质水”或将消失。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二部副主任王君介绍,“矿物质水”这个名称之所以不够真实和科学,是因为其在水中添加的物质如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是用于调节口味的,容易与真正的矿泉水相混淆。而“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等,也因其称谓无法做到客观呈现,而不得作为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标注。 此外,包装饮用水新标准中规定的“当包装饮用水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临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明确所添加的物质在包装饮用水中的真正作用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获得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的讨论通过。 近两年,饮用水生产厂家基于消费者追求健康、市场竞争激烈、利润水平降低等因素考虑,不断打出各种概念水的旗号进行炒作销售,试图以所谓的“差异化水种”赢得消费者青睐,也由此造成了市场的混乱。此番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的推出,有望对市场中名目繁多的概念水进行约束。 对此,消费者也表示十分欢迎。消费者袁小姐表示,“包装水的市场规范,让我今后再购买水时不会为五花八门的概念而纠结,看名称一目了然。”笔者也通过对50名消费者的调查问卷调查了解到,选择包装饮用水,排在首位的因素非“品牌”莫属,远超水的成分概念及价格因素。 新标准的实施,将对包装饮用水市场产生何种影响?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向健军分析认为,由于富氧水、离子水等所占市场份额较小,新标准对此类品牌影响较小。而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矿物质水”,因为矿物质水在饮用水市场中占有一定地位,若名称被禁用,未来康师傅、冰露等品牌势必将面临着更改名称、更改包装等问题,或将丢失部分市场,而矿泉水、纯净水等保留水名称或将因此受益。 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标准适用范围
) D& t8 V) K! t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将另行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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