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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1产品设计输出-补充1 r7 Y5 F3 b$ T* P, o/ `
产品设计输出应包括:
) y$ Q! }0 n$ J6 R) X8 _——设计FMEA,可靠性结果(见图)
/ n6 @, W1 `; d8 q产品设计FMEA虽然也包含产品可靠性结果,但产品设计FMEA与产品可靠性结果毕竟是两码事,所以应该分开作为两项(即如此描述:——设计FMEA;——可靠性结果),而不应该作为一项。
; I) @8 e! _8 N% }! n2、7.3.3.1产品设计输出-补充
, A& q# X# a9 D+ u( C7 L5 J X产品设计输出应包括:5 Z6 d" V( s; U- C& k6 t
适用时,诊断指南。(见图)
2 L7 S$ I3 l3 @+ z5 B此处“诊断指南”是否是:产品在生产或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故障,生产者或使用者可根据该指南进行初步解决的文件。2 I4 Q" T4 V0 E) E, _
3、7.3.3.2 制造过程设计输出( _3 m) W) k7 l- P7 l
制造过程设计输出应包括: ——有关质量、可靠性、可维修性及可测量性的数据(见图) 1)制造过程的“质量”数据是什么呢?过程能力指数?直通率?但这已由该条款中的“过程批准接收准则”要求了。 2)制造过程的“可靠性、可维修性”数据是什么呢?如一条生产线可稳定地生产产品多少年的规定??该生产线出了问题,可便于维修的程序?? 3)制造过程的“可测量性”数据是什么呢?? 请各位发表高见!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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