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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因分析】事故到底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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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类认知事故致因的发展脉络 自从人类有生产活动以来,一直在和事故进行着不懈斗争。 古代——宿命论 对于事故,古代的人们坚持宿命论,也就是听天由命。 古代人的力量比较薄弱,无法应对天灾人祸,便把事故归结为上帝的安排。因此,古人对事故的应对完全是被动的,一旦出现问题,就归结为自己运气不好。 近代——经验论 随着时代的发展,近代人们对事故的认识成了经验论。 近代人开始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并试图分析和研究事故,但基本都是在已经发生的事故的基础上就事论事,也就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所以,这一时期对事故的研究是孤立型的,忽略了事故中各种因素的联系。 现代——系统论 发展到现代,人们开始使用系统论认识事故。 系统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因素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整体。现代人在分析事故时,不是单纯地从物质原因、人的原因或环境原因就事论事,而是把所有因素结合起来,看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不可否认的是,直到今天,人们还在用宿命论和经验论的思想预测事故。 【案例】河南洛阳特大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河南洛阳的东都商厦建于1988年,1990年12月4日开业。这个商厦是6层建筑,地上4层,地下2层。地下主要经营家具,地上1层是百货家电,2层是床上用品,3层是服装,4层是东都商厦办公区和一个娱乐城。 2000年12月底,企业负责人在没有到市消防支队审批科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装修,并安排没有焊工作业证的王某用钢板焊封地下1层大厅中间通往地下2层的楼梯通道,钢板上有一个透气的方孔。王某在作业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焊接的火花溅到地下1层和地下2层,引起了这两层楼的火灾。 看到起火,工作人员试图用消防拴的水喷灭火,结果毫无作用,便扔下没水的消防栓跑了,既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其他人。楼顶商厦办公的总经理和一些员工看到发生火灾,也赶紧逃离了现场,同样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4层娱乐城的人员。火势迅速蔓延,各种各样的材质所引起的毒烟顺着楼梯往上冒,直接进入4层娱乐城,其中的300多人大部分都没有逃脱,最终造成309人中毒窒息死亡。 燃烧需要三个条件,一是可燃物,二是助燃物,三是火源。从案例来看,这三个因素都是客观存在的,但第三个原因是可以避免的。之所以造成惨剧的发生,深层次的原因是娱乐城没有经过有关审批手续,而且在运营中超员纳客。这都充分说明商厦的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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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的引发因素 事故的引发因素可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类,直接原因又包括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两种。 图1 事故的引发因素示意图# {- e" n+ V2 O- x. U' p5 {% e
在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的案例中,焊接的火花、木材、漏孔的钢板等都是物的原因,焊工是人的因素,间接原因是管理不善。 概括来说,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因素:第一,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第二,教育培训不够;第三,劳动的组织不合理;第四,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者指导错误;第五,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第六,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第七,其他非直接原因。 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 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从物的因素看,当物处于不安全状态时,就容易发生事故。 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主要包括十一种: 第一,设备防护不当; 第二,设备本身缺陷; 第三,危险的机器或设备操作程序; 第四,不安全的储存或运输; 第五,照明不当或通风不当; 第六,建筑物未依法规规定设计; 第七,原料、材料、气体、蒸气、粉尘等危害; 第八,溶剂、化学物品、含毒性物质危害; 第九,爆炸性、发火性等物质危害; 第十,辐射、高低温、噪音、振动等危害; 第十一,坠落、崩塌等危险场所。 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能够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 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主要包括十二种: 第一,不使用安全服和个人保护设备; 第二,使用不安全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 第三,在悬吊重物下采取了不安全位置; 第四,不正确拉吊物体; 第五,除去安全设施; 第六,不适当的负重; 第七,修理操作中的设备; 第八,开玩笑、争吵和恶作剧; 第九,人际关系不融洽; 第十,心神不宁; 第十一,工作压力过大,力不从心; 第十二,没有职业安全感。 0 S' f/ C2 H* r-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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