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用户名
 免费注册用户名
  • ISO爱好者祝广大坛友蛇年大吉!!!
    各版块官方QQ群号新手如何获得更多贡献值审核员注册挂靠推荐如何成为国家注册审核员新手入门必读-论坛版规
    查看: 6093|回复: 11

    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5-5 11: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用户名

    ×
    RT,一般情况下,纠正和预防措施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要作记录啊?做这份记录判别的标准是什么?不甚感谢!
    . {. m4 K6 {! d( A9 T
    头像被屏蔽

    52

    主题

    1万

    回帖

    11万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118733

    Medal No.10

    QQ
    发表于 5-5 12: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5 14: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不符合时,需要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的,提出整改计划和纠正措施,填纠正措施记录表;防止发生问题,提出预防措施,填预防措施记录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5-5 15: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雪域青松 发表于 2014-5-5 14:03
    7 k  m# f1 S3 b7 ~% |有不符合时,需要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的,提出整改计划和纠正措施,填纠正措施记录表;防止发生问题,提出预防 ...
    1 S* E3 {" I7 w; ]( y) N
    发生不符合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即可,处理单一般都会有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为何还要再搞一张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啊,还有现在体系文件大都是电子版本的较多,文件更改记录觉得也过时了,可简化,没有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52

    主题

    1万

    回帖

    11万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118733

    Medal No.10

    QQ
    发表于 5-5 17: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5 17: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纠正和预防措施在任何情况下必须要作记录,只是记录的格式有没有特别规定了。是专门填一份纠正预防措施单、还是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归纳成一览表就行了。我倾向于后者。但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还得填前者。这几乎成了模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6 11: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分析、整改计划、纠正措施、验证可合并在一张表格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5-6 14: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4-5-5 17:27" M+ W+ L8 T6 {% F5 [
    标准只要求“措施的结果”的记录(另外,没有直接要求但必须考虑以什么方式提供不合格评审原因分析尤其是 ...

    " `7 E: Q9 }  p) T" l/ y3 i6 A嗯,讲得还是很有道理的,本人从事了十几年的质量工作,觉得体系执行太教条不行,现在的证据可以说是各种各样,尤其是现在又进入一个“微”时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52

    主题

    1万

    回帖

    11万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118733

    Medal No.10

    QQ
    发表于 5-6 14: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638

    回帖

    7690

    积分

    博士

    积分
    7690
    发表于 5-6 14: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只要求“措施的结果”的记录。没具体形式要求。随你怎么采用,保持了要求的记录,能提供必要的证据就o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用户名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ISO爱好者 ( 鲁ICP备09041441号-1 )

    GMT+8, 2-4 02:5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