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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1中6.5.5条提出“应当记录不符合及其支持的审核证据。可以对不符合进行分级。应当与受审核方一起评审不符合,以确认审核证据的准确性,并使受审核方理解不符合。应当努力解决对审核证据和(或)审核发现有分歧的问题,并记录尚未解决的问题。”- W, K* B' O/ |
6.5.7条提出“审核组和受审核方应当就有关审核发现和结论的不同意见进行讨论,并尽可能予以解决。如果未能解决,应当记录所有的意见。” c8 {9 c4 G. s1 u$ x
从标准中可以知道,需要与受审核方一起评审不符合,目的确认审核证据的准确性,使受审核方理解不符合,而不一定需要受审核方的签字,如果双方对审核发现和结论意见不同,应该记录所有的意见即可,也就是说,受审核方如果有意见,不愿意签字,审核组把双方的意见记录下来,同样可以完成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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