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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左转让右转”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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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2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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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法已经废止,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如下: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有点绕对不对?转给开车的朋友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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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6 00: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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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al No.1

发表于 2013-2-26 09: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且得消化一段新的交规呢,要不保准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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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11: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车辆避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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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al No.1

发表于 2013-2-26 13: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强超抢会\文明行车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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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05: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需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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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08: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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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08: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有些绕,需要好好理解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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