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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7 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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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A规定,一次只能在一个机构执业,12个月只能转换一次执业机构,这样的规定不合理。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都没有限制劳动者12个月才能换公司,CCAA这是剥夺劳动者选择的权利。CCAA作为行业协会,也应守法。2.审核员应能同时在多个机构执业,这是国际惯例。比CCAA审核员入职门框高得多的审核员,都明确规定审核员可以在多家机构职业例如IATF16949,VDA6.3,ISO/TS22163。3.这样的规定,让审核员处于远远低于审核机构的地位。这也不符合国家倡导各企业组建工会,让劳动者能与企业平等对话、平等协商的思路。4.目前,审核员整体的确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比如,一方面,许多机构长达五年的合同期,高达几万的离职费(以培养费的名义),另一方面,却连几百元的见证审核费用也要审核员自己承担,实习期间不仅没工资还要自己承担差旅费用。再比如,有的审核员被审核机构雪藏,不排单,让人没有收入,又无法离开原机构。5.CCAA的会员单位主要是机构,现在及以后都不太可能让审核员做主要会员。所以,应当采取措施,给审核员用脚投票的权利,才能有助于缓解审核机构、审核员极其不对等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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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意见的两个途径:途径一,关于征求《认证认可条例》修订意见的通知  http://vote.cnca.gov.cn/;途径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CCAA审核员正在改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归这个部门管),部长信箱: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 ... ng/huiyingxuandeng/: ?3 `. C# A5 b7 l y7 P1 j# I
+ S0 n5 D9 I: E! l我们的权利,自己不维护,谁来维护?我们的声音自己不发,谁会替我们发声?以上只是我想到的一点。乘审核员改制之机,我们要行动起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合理权利。如果你感觉到自己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如果你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意见请通过以上两个渠道发声,也通过多种渠道多多扩散,带动更多的人一起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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