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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0日,CCAA发布了“中认协监[2011]190号”文件《关于认证培训教师转换执业机构的通知》(奇怪!2012年发的通知为什么还要用2011年份作编号?),要求培训教师不得擅自变动执业机构。已变动执业机构的要尽快办理手续,要求2012年10月20日前办理完毕。 以下是该文件原文:7 }, f4 X8 ?" A! y( \: r
- n8 b' M4 W: Y% p( f 中认协监[2011]190号 关于认证培训教师转换执业机构的通知 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培训教师: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在2011 年修订了《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文件要求所有在协会注册的审核员、检查员、培训教师在转换执业机构时均须按程序在协会办理,不得擅自转换执业机构。 目前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现,有部分培训教师在转换执业机构时,未按照协会要求,擅自变更从业机构。鉴于新规定刚刚实施,部分培训机构和从业教师对制度不了解,现对擅自变动过执业机构的培训教师和培训机构作如下通知: 一、擅自变动机构的培训教师应按照《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办理程序》的要求补办转换执业机构手续; 二、补办手续适用的培训教师范围:自2011年5月1日至今,变更过培训机构的培训教师; 三、补办手续的时间:2012年10月20日前办理完毕。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将在2012年10月20日后,对培训教师的执业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如发现未在协会办理转换执业机构擅自更换机构的,将按照《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第五章规定,对培训教师和负有责任的认证培训机构作出处理。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010-65994253 特此通知。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2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