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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0: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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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这样看来,新版实施规则是否增加了很多内容?对认证机构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
* y1 F* ~) n; D) R; T0 {7 { 认监委:新版规则确实增加了很多内容。比如《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从原来的七章3500字,增加到10章9000字,增加了“再认证”、“证书撤销、暂停和注销”及“销售证”、“投入物评估”等内容,可操作性大大增强。新版实施规则也进一步统一了认证尺度,认证程序要求更加明确和细化。比如对原先由认证机构自由裁量的内容进行统一要求,如统一认证产品目录,统一转换期判定、现场检查范围和频次、产品和环境检测要求,细化证书撤销、暂停、注销条件,明确证书暂停时间,规定撤销和注销的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恢复等。
6 p/ ]9 n7 h* j" m8 y" r* J 记者:之前消费者普遍反映有机产品认证标志难以辨别和查询,对此又是如何解决的?
6 ~1 J3 ]+ H. f+ ], J 认监委: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建立了有机产品追溯体系。严格规范产量衡算、收获、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的认证检查过程,要求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或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及其唯一编号、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配合使用销售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确保发放的每枚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能够从市场溯源到所对应的每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获证产品和生产企业,做到信息可追溯、标识可防伪、数量可控制。
1 D( k7 }$ i2 @9 D6 t 自2012年3月1日起,有机产品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销售的有机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含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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