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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40号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 T. F& N% K* i3 c2011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9号令),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
0 {- O3 Z, G' U0 O& T: W! l) Z2013年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形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9 w& {$ Z, d+ }' r2016年3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镀金产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第三十五条关于2014年底前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并于30日后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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