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 _7 [( e I: D% O6 X11月18日,上海市工商局举行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入职宣誓仪式上,103名来自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和机场分局的执法人员,正式被纳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据悉,这是全国首批成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市级市场监管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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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B6 j7 p6 B# R今后,上海市场监管体系将多一条晋升通道。
8 P/ ~, b# n' E' R+ E9 z: D: W- G11月18日上午,上海市工商局举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入职宣誓仪式,标志着全国首批市级市场监管系统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纳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这也是上海市公务员局在浦东、徐汇、嘉定等区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的又一举措。参加本次扩大试点范围的,有上海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等单位的基层一线执法部门。
3 n4 `# X1 S1 E( I! N& N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指的是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工作的公务员,其工作性质具有现场性、执行性等特点。103名来自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和机场分局的执法人员纳入这次扩大试点范围。
" |* X$ U" x2 @2 Z& t$ b; T在宣誓仪式上,有5名公务员被任命为行政执法二级高级主办,12名公务员被任命为行政执法四级高级主办,47名公务员被任命为行政执法二级主办,25名公务员被任命为行政执法四级主办,14名公务员被任命为行政执法一级执法员。
2 N. W, v2 j" u$ z2 L据上海市工商局透露,扩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是上海市场监管“四合一”和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法治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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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表示,首先,本次改革有助于拓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针对一线执法单位机构规格低、人员基数大、职业空间狭窄的特点,纳入试点范围的人员,其职务序列不再引用综合管理类非领导序列,实行单独序列管理,共设督办、一至四级高级主办、一至四级主办、一至二级执法员等11个职务层次,与综合管理类职务层次不一一对应,但与级别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同时,在职务职数设置上,建立职数控制与条件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实行差额择优晋升,坚持向基层倾斜,向业绩突出的干部倾斜,拓展其职业发展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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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次改革还有助于完善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激励机制,把从事现场一线执法工作的执法类公务员从综合管理类的“大一统”模式中划分出来,通过执行《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从业行为“六条禁令”》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建立有效地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从业行为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公正性。同时,通过优化调整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一线执法人员“白加黑”、“五加二”户外执勤的工作特点,改变“做多做少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情况。
! O; f$ m7 _2 V9 V' z第三,本次改革有助于提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为契机,针对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实行通专结合、一专多能的培养模式。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现场执法人员中具备全领域执法能力的全科型执法员达到80%,基层领导岗位全科型比例达到100%;中、高级专业执法人才人数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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