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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05: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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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赞成把问题简单归结为培训的。虽然所有的问题都有培训不到位的原因。审核只能就事论事,按照审核的证据去找不符合。现在的证据就是
7 O2 G: i' r, L& U' X$ D1.产品标签上和使用说明均未有任何安全提示,
& i' q+ ^" t; Y% ^& J% i2.经证实生产厂家已向采购部门提供了有关的信息资料,
" T1 | _8 x2 V+ W7 T' S9 H3.与现场操作工人交谈时,他们告诉审核员这些物料可能有毒有害,只是偶尔有一些刺眼感觉。2 m7 q/ M: e0 A- P, @, O
根据1,采购环节没有问题,排除446C的可能。
& x0 S7 g$ ?7 w/ {' z根据2,可能存在的信息沟通、危险源识别和运行控制三个方面有问题。第一个没有进一步的证据,理由不充分,第二和第三是因果关系3 Y, C. ?0 B( H ]- n d
根据3,员工不知道是否存在危险。至少从员工的层面没有进行危险源的识别和教育。4 V0 W) s; [' ]0 }/ q8 i
如果就根据这些,判446似乎更好些,没有相关的操作指导书的证据最充足。说没有识别有些证据不足。尽管我也是想判在431的3 T: u) e- s& ]. D# V3 _/ B,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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