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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001 7.1.3 基础设施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所需的基础设施,以运行过程,并获得合格产品和服务。 注:基础设施可包括: a)建筑物和相关设施; b)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 c)运输资源; d)信息和通讯技术。 从注a)-d) 看基础设施包括很多方面,如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局域网、车辆等。这里有2种理解其一、列出的a)_d)基础设施。只要是需要的都应属于7.1.3控制范围内。如机加工厂,除了车间的生产设备以外,办公室的打印机、电脑、网络、办理业务的小车均属于7.1.3控制的范围。实际也见过有些手册的职能分配表上,7.1.3主责部门有2个,一个是生产部,是生产设备的主责部门,另外一个是行政部,是办公设备、小车等其他设备设施的主责部门。 其二、7.1.3的设备设施指的是那些与运行过程,并获得合格产品和服务的设备设施。也就是与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直接有关的设备设施。如: 1、机加工厂的生产设备、搬运设备等 属于7.1.3控制。办公设备等不是7.1.3的范围 2、仓储企业的库房,搬运设备及登录账的电脑,打印进出库单、结存报表的打印机等属于7.1.3控制范围,而培训用的教室,多媒体设备等不属于7.1.3控制范围。 3、贸易公司的办公设备、网络设备、接待室及其配套设备。接送客人的小车。属于7.1.3控制的范围。而会议室及其设备不是7.1.3的控制范围 大家讨论一下,这两种理解那个是正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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