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用户名
×
案例:QA认为《技术变更控制程序》应由技术部门编制,由流程的输入输出部门参与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但最高管理者认为:不对,发生技术变更时,技术部门是被管理者,应由公司管理部门制定规则,不能让技术部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这样技术部门会制定有利于自己的规则。审核应该由市场、QA、最高管理者审核,技术部门执行。5 E- m3 M8 j& ~: y1 Z2 y# ~" ~
请教问题:这种跨部门的程序文件到底该由谁来编制?谁来审核?为什么?有何利弊?如何反驳运动员和裁判的理论。
. A# s, R+ L2 [6 AQA的观点:应该由程序的主要使用部门编制,在<GBT19023-200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指南>中第5.1条规定:编制的职责 质量体系文件应由参与过程和活动的人员编写,这将有助于加深对必需的要求的理解并使员工产生参与感和责任感。目前我接触到的公司都是这样进行程序文件编制的。
! s) M, B! c4 \" g0 q; a; {' ^. ~/ X. {4 \& j( k: _3 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