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 n. G7 h. P
10月24日,质检总局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设人才队伍、推动国际接轨、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6 _ k$ b. T, [ K>>>>《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主要任务
5 ], S* @! |6 v1 L& Q
一是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基础研究。
. p# u7 }( B s
二是统筹规划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
; e8 N% j. T- P) m
三是研制重要产品追溯基础共性标准。
2 L1 U8 d8 L7 @3 l2 O
四是探索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
2 i/ ~: H! u8 r6 i' }
五是抓好重要产品追溯标准的推广应用。
' B" J' {, F3 k9 y0 I- z) U: X. h
六是做好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标准化支撑。
8 w# f6 q/ T; b/ t&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强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质检总局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意见》。
$ j5 ?- P/ C9 c' {2 @) t c) L R7 ^
《意见》从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要产品和保障措施七个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为全面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 ?& G. {0 g' f/ l0 m4 H《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互协同,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一批关键共性标准得以制定实施,追溯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得到规范统一,全社会追溯标准化意识获得显著提高。追溯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和反馈机制初步建立,有效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发挥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实现标准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_& z, U. \8 O2 U* l! b) ~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