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国家认监委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对历年来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宣布失效第二批已不适应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要求的文件,现予以公告。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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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和《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的函 | | |
| 关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建筑施工领域专业注册相关要求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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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 | | |
|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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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有关要求的通知 | | |
| 关于做好卫生注册登记企业产品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审核工作的通知 | | |
| 关于采取紧急措施切实加强输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 关于进一步做好输美植物蛋白企业推荐和注册监管工作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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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食品备案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 |
| [关于公布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及评价程序的有关文件的公告] | | |
|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及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