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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用的质量习惯】了解商品“三包”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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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就是俗称的“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即消费者可以在七日内要求退货,也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y" }& d3 \2 f8 G. H(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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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CASE A 某市消费者杨先生在新房装修前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当时因为还没有装修,厂家送货时就没有安装。在装修时,杨先生为了方便,就让装修师傅给装上了。可没料到,装修师傅安装进出水管时不规范,使用的管材质量也不好,前不久热水器出现漏水故障,差点儿将杨先生家的地板给泡了,幸亏发现及时,才没有酿成大祸,不过洗手间门口附近的地板还是浸水变形。厂家维修人员上门后表示,因为是杨先生私自不规范安装导致热水器出现故障,他们不再负责三包,要想维修,必须自费。 - B; l% q% R7 ^) P# |/ n1 U# g) c*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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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CASE B 王先生9月底在一家4S店订购了一辆汽车,上路时,却发现自己购买的这辆新车后轿上有明显的胶水痕迹和漏油现象。王先生当场表示怀疑该车并非新车,4S店销售人员对王先生解释称该车是后轿铸铁件砂眼渗漏造成漏油。对此缺陷4S店提出了请附近的汽修厂进行修理的解决方案,但王先生对该方案并不满意,遂向12315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当即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此事件进行调解。最终4S店同意按照汽车“三包”政策为王先生更换全新后轿,并补偿现金10000元。
& e! F# x* p# Z, w3 e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具备应当的使用功能而未作说明的产品或不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产品,或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更换、退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条就有“产品出售时,销售商应当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的规定;第十七条也有“消费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的规定。所以,在家电产品送货到家后,消费者应该要求商家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切莫自行安装,因为一旦因安装出现问题,厂商就会拒绝三包。 8 ]- j* I- T3 s7 b) l6 A8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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