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英国LPCB非法开展认证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3-08-14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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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19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英国LPCB非法开展认证活动的公告
经查证,英国预防损失认证委员会(LOSS PREVENTION CERTIFICATION BOARD,简写LPCB)未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擅自在中国境内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并颁发认证证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属非法认证。
国家认监委提醒社会各界,选择经国家批准的合法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合法的认证机构名录可从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查询。欢迎各认证申请单位在申请认证的同时,也对认证机构的资质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非法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可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监委举报,共同维护我国认证市场的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13年8月9日
非法认证,应该取缔 这够不上非法吧,违反区区一个条例,就说违法。 lionel 发表于 2017-7-8 11:31
这够不上非法吧,违反区区一个条例,就说违法。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公民违反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造成社会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
其实,这个英国机构可以按正常渠道,先申办手续获得批准后再开展业务,何必这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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