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分析题
某超市增加快餐服务,企业编制了项目开发计划,审核员问主管人员项目开发计划是怎样编制出来的,主管人员回答:我们发动大家集体想办法,然后我们一总结就出来了。
后来,审核人员查了所有的项目开发文件,发现没有有关的卫生要求。 不符合7.3.2设计和开发的输入 7.1
这里不一样就涉及产品设计,如按一定的外来标准来增加快餐服务. 同意2楼,就是对设计开发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我觉得这是一个策划的问题,应判7.1 我当时好像也是判7.1的。现在看来,判在732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还是觉得放71比较好 应该判设计开发输入不符合 不符合7.1a)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7.1产品策划涉及质量计划 组织也可以将7.3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如果这样理解应判7.1C):“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和试验的活动,以及产品接受准则。”
如果是设计开发,应判“7.3.2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判“7.3.2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某超市增加快餐服务,企业编制了项目开发计划,审核员问主管人员项目开发计划是怎样编制出来的,主管人员回答:我们发动大家集体想办法,然后我们一总结就出来了。后来,审核人员查了所有的项目开发文件,发现没有有关的卫生要求。7.1 c) 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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