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叛标
审核组在供应科检查9月份的进货记录时,发现连续三批进货的包装瓶出现批量不合格,但是检验科均按规定办理了让步接收。审核员在检验科进一步查看这三批瓶子的进货验证记录时发现,这三批包装瓶均是由于瓶高度较标准要求高了0.5mm。质检科长说:“以前这种瓶子从未发生过此类事情。”这时在一旁的供应科长突然想起来说:“因为这些瓶子在压盖时老是盖不严实,因此生产科要求把瓶高增加0.5mm,这事儿我们忘了通知检验科,结果他们仍然按老的标准进行进货验证。”请教各位,以上不符合项该如何判标? 是判哪个呢7.2.2 7.3.7 5.5.3 我自己更倾向于7.2.2 722 个人认为是8.3,,, 个人感觉是5.5.3 内部沟通不顺畅。7.2.2这个不合适吧,题目中没有提到合同评审的事啊。 个人认为是7.3.7 可以考虑8.5.2,采取措施后没有将措施纳入有关文件。 生产科有什么权利自己私自改标准的? 这个题目以前也看到过的。内部沟通有问题,导致检验仍然按老标准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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