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对待ISO9001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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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ISO9001国际标准
◊王堃
本文从正确认识、理解和实施三方面论述如何何正确对待ISO9001国际标准,涉及贯标组织、认证机构、咨询机构。
—、正确认识ISO9001国际标准
1. 何谓标准
(1) 标准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指导原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
(2) 具体讲,ISO 9001国际标准也是一种文件,其制定目的是为了在质量管理领域获得最佳秩序和效果,其内容是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诸过程受控运行和持续改进,以提供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之产品并增强顾客满意的一系列要求。该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质量体系分委员会(ISO/TC176/SC2)制定的。
(3) ISO9001国际标准是协商的结果,又受制定者能力和经验的限制,其一系列要求不可能都是正确的。所以,我们不可盲目相信。
2. 正确认识
(1) ISO9001国际标准层次高、特重要,我们应高度重视,努力学习、理解和实施。同时,我们应持科学求实的观念,不要有绝对信服的心理。
(2) 该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见“引言0.1总则”),我们不可夸大贯标的意义和作用。
(3) 该标准是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于我们贯标中结合实际引用质量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吸纳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是不限制的,勿自我束缚。
(4) 我国等同采用该标准的GB/T19001国家标准是推荐性标准(见《标准化法》第七条的规定)。即使其要求列入了认证合同,如果贯标中能识别其中的一些问题,就不应不作弥补地予以实施,以免降低贯标效果。
二、正确理解ISO9001国际标准
1. 正确理解
笔者所说的正确理解包括:
(1) 对于ISO9001国际标准中正确的要求,我们能认真学习、联系实际、理解透彻;
(2) 对于该标准中的一些问题,我们能实事求是地予以识别和理解:缺少要求的,能研讨清楚怎样补充,不已缺仍缺;要求不合理不适用的,能研讨清楚怎样完善,不盲目服从;要求错误的,能研讨清楚怎样改正,不将错就错。
总之,正确理解就是实事求是地理解ISO9001国际标准,正确就是正确,问题就是问题,而不是将该标准的所有要求都理解为正确,将其存在的问题当作正确要求来理解、讲解和贯彻。
2. 存在问题
笔者以“科学、合理、适用和有效”为准则,并联系有关的质量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指出ISO9001国际标准存在一些问题,仅列举如下:
(1) 4.2.1中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准确,如果表述为“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更为准确,它包括技术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适当范围的外来文件。
然而,有人坚持认为:“在质量管理体系中使用的技术文件都应属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这等于说技术性文件属于管理性文件了。
(2) 4.2.1中“C)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只是对6个主过程提出“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的明确要求,却对其他近20个主过程没有明确的要求。这是很不合理不适用的,致使贯标组织的程序文件不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有些乱,难以“获得最佳秩序”。
然而,有人坚持认为:“不是明确的要求太少,而是赋予组织更大的灵活性”。盲目相信ISO9001国际标准,竟然将其中的问题说成了优点。
(3) 5.6.2中缺少了对质量目标的实现效果及问题的输入。
(4) 6.2.2中缺少了对特殊工作人员(如检验员)的资格之要求。检验员凭《资格证》上岗是法治的表现,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者上岗;靠“授权书”上岗是人治的表现,由授权的领导说了算。
(5) 7.4.3中只要求“验证”,没要求“检验”,适用性差。合理和适用的要求是“采购产品的检验或验证”,对于采购的关键、重要料件以及大批量的一般料件都应进行检验,对于采购的少量一般料件方可进行验证,至于采购的设备仪器是对其性能进行验证。
“检验”与“验证”的定义不同,不可用“验证”代替“检验”。
(6) 7.5.1中缺少了对关键过程的要求,不合理。关键过程是客观存在,应有从严控制的要求。
(7) 7.5.5中的“保护”应为“交付”。
(8) 8.2.3从标题到内容存在较多不合理不适用的问题,致使其成为了理解和实施ISO9001国际标准的难点。合理和适用的要求是“过程的监控”;监控的范围包括过程的输入资源、转化活动和输出结果等;监控的方法包括监查、监测及调控(必要时)。
8.2.3的内容存在的问题是:未明确要求应监控的范围;当测量不适用时未要求进行检查;“所策划的结果”应是“规定要求”;“纠正和纠正措施”应是“纠正或纠正措施”,如通常对特殊过程转化活动的监控方法是连续监测和调控,即纠正其过程参数;“确保产品的符合性”不全面,过程的输出结果可以是产品,更多的是非产品,合理和适用的要求是“确保输出结果满足规定要求”。
(9) 8.2.4从标题到内容存在较多不合理不适用的问题。合理和适用的要求是“产品的检验'。“检验”是依据规定要求进行测量、检查,必要时进行试验,以判定产品的符合性。
8.2.4的内容存在的问题是:缺少了检查;以“验证”代替“检验”;以“所策划的安排”代替“规定要求”;未对检验员提出明确要求等。
“产品的检验”不含持续改进,且我们实现的是检验合格的产品,所以,应将“产品的检验”归入“产品实现”大过程。
(10) 8.3中“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的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在不合格品的处置中,纠正包括降级和返工。不合格品降级后,应按所降等级的产品标准对其“进行验证”,以认定其成为了所降等级的合格品,而不是“再次进行验证”,因为首先将其判定为不合格品所进行的是“检验”;
其二,不合格品返工后,应对其“再次进行检验”,以判定其成为了合格品,而不是“再次进行验证”;
其三,返修不是纠正。不合格品返修后,应对其“再次进行检验”,以证实其成为了能满足预期用途的不合格品。8.3中未对不合格品的返修提出明确的要求。
ISO9001国际标准存在的问题不止以上所列,我们必须对该标准存在的问题作出弥补。
三、正确实施ISO9001国际标准
笔者认为,正确实施ISO9001国际标准就是要规定到位,认真实施,以获得显著效果。
1. 规定到位
对于ISO9001国际标准中的正确要求,应结合实际(顾客和市场需求、组织规模和结构、质量方针和目标,以及行业、过程和产品的特点)并吸纳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在程序文件中规定到位。
对于该标准存在的问题,为了不降低贯标效果,我们应利用有关的质量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结合实际并吸纳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在程序文件中予以弥补并规定到位。弥补包括:
将缺少的要求,如上述二、2中的(3)、(4)、(5)、(6)和(10),予以补充,这不难做到,ISO9001国际标准不限制我们作出合理和适用的补充;
将不合理不适用的要求,如上述二、2中的(2)、(8)和(9),予以完善;将错误的要求,如上述二、2中的(1)、(7)和(10),予以改正。这要有“只惟实,不惟书”的能力和魄力。
总之,对ISO9001国际标准不生搬硬套,是我们的程序文件规定到位的必要前提。
2. 认真实施
结合实际、规定到位是关键,认真实施、力求效果是目的,两者衔接有序、作用相成,才能正确实施ISO9001国际标准。
3. 力求效果
(1) 贯标效果
效果包括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效率(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和成果(产品和科技成果及业绩)。贯标效果主要与贯标组织、认证机构、咨询机构的工作质量有关,且首先与ISO9001国际标准的正确程度有关。
“科学、合理、适用和有效”不仅是衡量ISO9001国际标准的准则,也是我们贯标的准则。其中,“有效”是考量贯标结果的准则,贯标有效是指贯标效果显著。为此,贯标应走力求效果之路,不走应付外审之路。
笔者归纳,贯标效果显著包括:
①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诸过程受控运行,输出结果满足规定要求;
②具有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机制和能力;
③能持续实施质量方针和实现质量目标;
④能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⑤能满足顾客与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强顾客满意,并让供方和社会受益;
⑥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保持市场竞争能力。
总之,贯标效果显著,贯标和认证事业才有生命力。
(2) 贯标要领
笔者认为,贯彻实施ISO9001国际标准的要领是:
以正确认识、合理适用为前提;
以概念清楚、正确理解为根本;
以结合实际、规定到位为关键;
以正确实施、效果显著为宗旨。
孙老师的资料不少。下载学习了。
谢谢提供! 1、老孙,你转的这篇文章是哪个年代发布的?貌似通篇只讲ISO9001国际标准,却不注明评价的是什么版本的标准,《中国认证认可》居然也敢公开发表,真扯!
2、这位王堃先生估计只看国内的文章和民间杜撰的山寨标准,不看原版和正版标准,连标准的内容都没搞清楚就胡乱评价,如:{7.4.3中只要求“验证”,没要求“检验”,适用性差},再如:{7.5.5中的“保护”应为“交付”}。
3、以后转发这种不靠谱的文章前,老孙你最好先认真读一读……
标准本身不存在太多所谓“不合理”、不全面的方面,只是部分人员按个人理解加入一些想法。不是标准本身问题,而是应用的人、使用的人如何将其要求转化到不同企业管理中去。。。如何让企业管理者选择规范化和效率,,大部分企业家会选择效率。。 一个企业的老板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我印象深刻:
这个标那个标,不能为我企业带来实实在在效益的,统统是废标。
学为考试 发表于 2013-6-12 09:45
孙老师的资料不少。下载学习了。
谢谢提供!
看这种资料,越学越糊涂。 文章拜读了,看来您还是没有学好ISO 19001标准。 我个人的感受是:1、不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要求都是扯淡;2、不以提高企业运行实效的解释都是胡说。经是好经,不要让歪嘴和尚念歪了。 标准的实施在中国已经变味了,关键还是看企业如何利用能得到一些管理借鉴经验,还要去抠字眼,咬文嚼字. 7.4.3中要求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已经包括了检验、验证等方法了,其实我还这样理解的:检验和验证的关系,验证是检验的一种方法,当我无条件或不能经济的进行检验时,我采取验证的方法。 同意孙老师的观点。不迷信,不盲从。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只有真理的相对性、局限性和时效性。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3-6-12 11:49
一个企业的老板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我印象深刻:
这个标那个标,不能为我企业带来实实在在效益的,统统 ...
恩,同意这个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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