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外包还是采购?
将组成产品的部分零件(不一定是成品零件)交给其他企业来做,比如轴承产品生产企业,内外套是直接在外协厂家购买的锻件,然后车、热处理、磨、是企业自己做,滚子是自己采购材料生产加工的,保持架是购买成品零件,然后企业进行装配包装成成品轴承,这其中滚子、保持架应该是采购,内外套锻件是采购还是外包呢,个人认为也是采购,因为只采取7.4的控制方式就可以了,各位老师如何认为?看合同是外包还是采购:) 是采购,,,采购一般是成品,外包一般是过程。。 外包也适用7.4去控制啊...关键在是否受控制,而不是纠结于是否外包 外包本身就是采购的一种,所谓的“外包”,主要是指应该有组织承担的,但组织出于各种考虑委托别人做的工作,其质量控制过程是由组织承担的,这一点与单纯的“采购”是有所区别的。相对于采购来说,外包对供方应施加更大的影响 rml 发表于 2013-3-22 09:37
其他采购是物资采购,外包是服务采购。不是什么“单纯”与否的区别
您接下来所谓的“区别”,其实也并不 ...
对可验的外包成果和物资,检验之外不必凭空构想多余的过程控制。对于不可验的,应按7.4.3考虑“其他必要活动”。------这话说到哪里去了呢?需不需要控制过程,与可检,不可检没有什么多大关系。现在好多企业都有一个岗位叫做“跟单员”,就是专门到外包现场控制过程的,外包方是否按合同要求的去做,是否有异常情况要处理,都是要控制的内容。等到一批货快做完了,检验时发现大量的不合格,那就迟了,至少影响最终产品的交货期。跟单员的现场控制一是可以减少不合格的产生,保证按期交付,也降低了供方的损失,这就是“与供方互利的关系”的最好的实例。
要不要现场控制过程,取决于“必要性”和“可行性”。只要有必要,就应去“控制”,没必要就可不去。有时企业觉得有必要去,但对方是像宝钢这样的企业。想去,但去不成。这是没有“可行性”。 采购和外包均按采购条款进行管理。 似乎一提外包,马上就有人会说:按7.4采购控制。真这么简单?你按7.4控制的是什么搞明白了么?
“外包过程” 是指组织内质量管理体系需要、组织决定由外方实施的过程。4.1要求的是对外包过程的控制,而7.4讲的是对供方和采购产品的控制。两者是一回事么?4.1要求组织对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审核员应如何收集相关证据以证实其符合性?
组织必须证明其施加了足够的控制,以保证外包过程的实施符合ISO 9001:2008的相关要求以及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任何其他要求。对外包过程控制的性质取决于外包过程的重要性、相关风险以及供应商满足过程需要的能力。根据控制的性质,组织应考虑针对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过程,包括管理活动、资源供应、产品实现与测量、分析及完善的过程。外包组织未必需要经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但是,该组织必须证明其有能力控制上述过程。某些情况下,后续的监视或测量也无法对外包过程的输出进行核实。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组织要确保对外包过程的控制包括了符合ISO 9001:2008 条款7.5.2规定的过程确认。 能采购的只能是标准件,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特性。非标的只能外包,涉及热处理等工序也要进行752确认 标准白痴是什么样子,12楼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大家不妨围观一下。呵呵……
rml 发表于 2015-5-12 15:33
听完一堂课,发现您又在找我讨论。呵呵,我本来想休息一下的。好吧。换个脑筋也算是休息吧。
我本来不想 ...
“不必”、“凭空构想”、“多余的”各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反对了所有的“过程控制”? ---有这样辩解的吗?这和没说有什么区别,那还要区别什么可检、不可检。在一线的质量工作者,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质量工作者。成天战战兢兢地工作,生怕出质量事故。他们没时间去饶你这样问题。出了事故直接走人了,还什么,7.4.1干什么去了,7.4.2干什么去了?现场跟单这个管理模式,是台资、日资、港资等外来企业带到中国的先进的管理模式之一,是改革开发的成果。是否使用这个模式,企业根本不会去饶可检、不可检这个问题。只要有必要、可行就采用,否则就不采用。 呵呵,傻逼要是发起癫来,ISO/TC 176也拦不住哦……
rml 发表于 2015-5-12 23:28
补一个指南又如何?
你傻逼猴这种智力障碍水平,拿再多文件也还是照样弄不懂。
敢展开说,照样证明你是 ...
撒泡尿照照你自己,看看是不是够格评论ISO/TC 176。本帖老子懒得再理你这种二逼。 傻.逼继续,老.子搬个凳子坐等看笑话。呵呵…… 两位老师不骂人就好了,讨论还是有深度的。
我更关注的是以下哪些属于体系要求识别的外包过程
1、请咨询公司为组织建立管理体系
2、内审员外部培训
3、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检验员培训
4、外聘老师培训
5、租赁厂房
6、生产专用设备的委外制作
7、模具的委外制作
8、委托编制工艺文件
9、委托编制施工方案
10、特许经营
11、委托招标代理
12、委托采购
13、计量器具检定(去计量所)
14、委托检验15、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
16、授权经销商售后服务
先列这些,可能还有
2015版新标准8.4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给出了答案 我觉得按照08版要求,如果是企业定制的东东,如果企业不接收,制造商一般不能再卖给其他的企业的可以理解为外包。比如非标件。如果是标准件,大家都通用的,可以理解为采购。15版统称为外部提供的产品、服务和过程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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