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讨论质监局是否有权查验审核人员的身份证
2013年1月,在一次认证审核中,重庆市某县质监局认证科人员在检查审核组的认证活动时,要求审核组全体审核员出示身份证,并将身份证复印,让被审核企业盖章后,存入质监局档案。重庆市某县质监局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留身份证复印件的地方太多了,买手机、买房子、买火车票……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楼主下次不妨拒绝出示居民身份证试试看,后果会怎样。一般情况下,检查人员会让审核员出示审核员注册证,而非居民身份证。 因为执法部门不一定懂法,所以什么事情都可能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章使用和查验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经过查阅所有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均没有给质监局认证科人员授权查验身份证,因此说,质监局查验身份证的行为违法,知法犯法,就是他们依仗职权的所作所为。属于滥用职权。因此,审核员同志们,不要将身份证交给他们复印,这样使得我们的个人信息遭到泄漏,将面临着很多法律风险和不可预测的责任。保护好你的居民身份证。 他们只能查看我们的审核员注册证。这只是对那些懂法的执法人员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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