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hbobo 发表于 2010-3-27 09:38:30

qms判标第四题

具有标识,以确定其校准状态,不符合事实是试样没有标识,导致混掉。
我当时答的是76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或)检定(验证)。
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验证)的依据。
不符合事实有2项:1.组织说没校验标签是因为没给钱,这是事实还是借口?
                   在生产中这样的题目往往判751,在设备中我认为
                   组织根本就没进行过校准,所以判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
                   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或)检定(验证)。
               2.荧光分析仪为内校,而试样为校验设备的标准件,试样
                   混掉,应该就是校准和检定的依据没有了,
我判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验证)的依据;(见4.2.4) 我的答案是76a,请指正。

emeipengxu 发表于 2010-3-27 12:55:23

洒家也判7.6,但判到C有疑问,因为C是针对测量设备的标识。这个试样也许属于设备的附属件,接触过荧光分析仪才知。如果是附属件,标识了也不是校准或检定的标识。如果不是,与测量设备就无关了。
所以就笼统地判7.6的第二行,测量结果与策划不相符。
说没校验标签是因为没给钱,这点需要追踪是否有校验报告或其它证据,还不能判。

pbzzl 发表于 2010-3-28 08:33:41

判7.6,但判到C有疑问,因为C是针对测量设备的标识。这个试样也许属于设备的附属件,接触过荧光分析仪才知。如果是附属件,标识了也不是校准或检定的标识。如果不是,与测量设备就无关了。

xiayufei 发表于 2010-3-28 15:40:39

判7.6,但判到C有疑问,因为C是针对测量设备的标识。

xiayufei 发表于 2010-3-28 15:41:46

还是要进一步理解标准,领悟标准的精髓

zhouhaichu 发表于 2010-3-28 17:29:53

荧光分光光度是强检计量器具是不允许自校的!组织说自校是不对的。

jason-0818 发表于 2010-3-29 11:06:48

不要迷信某位老师的答案。

peterjiang 发表于 2010-3-29 12:58:09

我判 7.6a 不符合事实是: 现场没校准,

a)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验证。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验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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