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语 发表于 2010-3-26 09:29:15

老问题8.2.3的新困惑

背景:在一个销售企业,审核员审核8.2.3时发现,公司的过程监视和测量活动基本正常,对检查的问题也做了记录,但没有针对问题采取后续的行动措施。为此开具了一个不符合项。

现场审核员的判定是(1):不符合8.2.3“....。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引申的问题:什么是策划的结果?)
认证中心案卷合格评定的判定是(2):应不符合8.5.2.“组织应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

问题:这两个判定谁的合理?TC176有这样的解释吗?

欢迎同行发表见解。

lujacke 发表于 2010-3-26 09:37:07

我的理解:
审核员审核时是针对当时发现的具体的问题提出不合格,应该开在8.2.3.认证中心是针对普遍存在的此类问题或较多的不合格发生时,开在8.5.2比较合适。我觉得是看问题角度问题,都对。

emeipengxu 发表于 2010-3-27 12:30:52

洒家觉得判8.5.2比较好,并不是迷信认证中心的权威。8.2.3不是针对纠正措施,只要组织有对过程实施监视或测量,就达到8.2.3的要求。要是在过程中发现有做得不够好的情况,问题就转移到8.5.2来处理。
在标准的8章,8.2.3到8.5.2有逻辑关系,8.2.3发现的问题,由8.5.2处理

wxsunhao 发表于 2010-3-29 14:52:18

同意emeipengxu,理由是标准中只有8.2.2讲到了内审不符合需采取必要的措施,对8.2.3和8.2.4中都没有提出类似的要求,只有通过8.5.2进行纠正措施。

少语 发表于 2010-3-29 15:10:21

8.2.4没有提出纠正措施的要求。8.2.3提出了纠正措施的要求,请看标准的最后一句话。4楼观点我同意,若能搜集一些更有效的官方证据或出版物案例,则更具有说服了。

qman 发表于 2010-3-29 20:23:33

哥认为这是两个或多个条款间的接口/灰色地带的问题,你看是谁的问题,就是谁的问题,只要思路合理,见仁见智,都可行。
理由:不符合事实是8.2.3范畴的问题,8.2.3条款要求似乎没有得到充分符合。因此可进一步查实,看8.2.3探明的问题是否得到提出和评估,若有评估需要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应判到8.5.2;反之如果8.2.3方面的问题没有得到提出,或者提出却没有得到评估是否需要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这就和8.5.2没有关系了,因为你没有(向8.4 或8.5.2)输入,8.5.2自然没有反应,还是判8.2.3较妥。

少语 发表于 2010-4-1 17:45:06

楼上颇有见地。采用PDCA模式解释,令人茅塞顿开。
组长和我参与了这次审核,组长开具了该不符合项8.2.3.
企业书面记录了过程存在的问题(监视),但没有“评估”这些过程运行的有效程度(结论),对问题也没有提出是否要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简单地说吧,就是8.2.3没有做到位。
上述事件没有形成对8.5.2的“输入”,因此判定不符合8.2.3的理由似乎更充分些。

lztzt 发表于 2010-4-2 13:43:03

我觉得开8.2.5比较合适,8.2.3所针对是过程是否得到了监视和测量。而“公司的过程监视和测量活动基本正常”说明企业是有监控的,如果对过程根本没有监控可以开8.2.3。
个人理解!

pbzzl 发表于 2010-4-4 10:42:27

8.2.5.............{:3_46:}{:3_46:}

lxw1911 发表于 2010-4-12 17:48:04

条款没有8.2.5!!!!!!
楼上的楼上的应该说的是8.5.2

天边一片云 发表于 2010-4-14 21:37:54

背景:在一个销售企业,审核员审核8.2.3时发现,公司的过程监视和测量活动基本正常,对检查的问题也做了记录,但没有针对问题采取后续的行动措施。为此开具了一个不符合项。应该判在8.5.2

lujacke 发表于 2010-4-15 11:09:56

背景:在一个销售企业,审核员审核8.2.3时发现,公司的过程监视和测量活动基本正常,对检查的问题也做了记录 ...
天边一片云 发表于 2010-4-14 21:37 http://isofans.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其他人对判8.2.3说明了理由,楼上能讲讲判8.5.2的理由吗?

wbl 发表于 2010-4-15 16:05:05

标准8.2.3是这样描述的:
"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应该可以开8.2.3

tina 发表于 2010-4-18 15:20:15

同意emeipengxu,理由是标准中只有8.2.2讲到了内审不符合需采取必要的措施,对8.2.3和8.2.4中都没有提出类似的要求,只有通过8.5.2进行纠正措施。

yuhelover 发表于 2010-4-18 23:48:39

个人新观点:首先题目说了对过程的监视发现了一些问题,没有采取后续措施,首先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所发现的"一些问题"是有意义的变化,应采取保持的后续措施;另一种是出现了不符合的问题,应采取后续纠正或纠正措施,但8.5.2只是对后一种情况即不合格情况提出控制要求,所以判在8.5.2是不合适的。

WMQZLY 发表于 2010-4-19 06:34:41

标准并未规定发现的所有问题都要采取纠下措施,有必要时才采取

464998792 发表于 2012-11-27 10:38:18

判标原则:就近,就小
所以,我认为应该是8.2.3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老问题8.2.3的新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