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审核证据
审核员现场审核时,受审核方人员的口述内容是否可作为审核证据?如果可以,那么怎么追溯呢?那位老师能不吝赐教,最好能详细点,谢谢! 不能.................{:3_46:} 视情况而定,如果受审核人员是主控部门的负责人,口述内容是可作为审核证据。如果受审核人员是相关人员,不能作为审核证据或视情况跟踪审核。 当事人口述的内容当然可以做为审核的依据,可以照实写入不符合报告。但口述的内容要经过部门责任人的认可,才能成为事实。如果受审方都承认某个方面没有做,所说的话就是证据。审核员没有必要继续查找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受审方说的话属实。相反,如受审核方说某个方面做了,审核员不能把所说的话当成事实,还要继续查找相应的证据来证实。 当事人的口述可以作为审核证据。当事人表示未执行某个程序或要求,可以采信,当事人表示按要求做了,则要有相应证据。不是当事人的,如陪同人员对现场的陈述一般不作为审核证据的。
当现场有几个人对同一事情意见不一致时,以直接与该工作相关人员的陈述为主要证据。 多谢各位!基本上清楚了。 能作为审核证据,但是必须由一个前提,就是在事后能够被重新地认可。例如,对没有文件、没有记录等的口头认可。 同意4楼的观点,受审核方人员的口述内容可以做为审核证据但需要证实,在GB/T19000里面的概念说得很清楚。
审查证据: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 多谢各位!多谢各位! 可以这样理解,文件没有,但当事人按照文件实际在做了,就是作为审核依据,但审核员必须提醒要求完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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