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i521 发表于 12-7 09:42:58

看来楼主的纠纷还没解决,加油吧,不好解决啊。

water_30 发表于 12-7 09:49:28

如果机构超过半年没有给你安排审核,是可以转会的.不用给违约金的

zxd81820 发表于 12-7 10:41:13

water_30 发表于 2012-12-7 0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机构超过半年没有给你安排审核,是可以转会的.不用给违约金的
万一他们说是我自己不愿意出去,有口难辨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kingrobin 发表于 12-7 13:36:09

首先,你是兼职审核员,实际上与该机构不存在劳动合同;
其次,你与该机构签订的所谓协议,是什么类型的协议?有明确8年服务期限吗?
再次,你让机构提供需要赔偿5万元的依据,怎么计算的,有没有赔偿协议证明?(即便有也是无效的)
因为你提到了“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原协议的解约规定中有此一条?
其实,你只需要提交书面的通知,过了一个月你就去找CCAA,告诉他们原单位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也没有跟原单位签任何合同,让CCAA告诉你该咋办。
或者跟原单位协商,告诉他反正我是兼职的,大不了以后不审了,一段时间不审核对你来说也没有什么影响,你也不想撕破脸去CCAA告和走法律途径,让他各自让一步,赔个万儿八千的讨价还价,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

zxd81820 发表于 12-7 14:17:18

kingrobin 发表于 2012-12-7 1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你是兼职审核员,实际上与该机构不存在劳动合同;
其次,你与该机构签订的所谓协议,是什么类型的协 ...
好的,谢谢您!签的是劳务协议,但是我自己没有,就一篇纸。

water_30 发表于 12-7 15:20:25

kingrobin 发表于 2012-12-7 1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你是兼职审核员,实际上与该机构不存在劳动合同;
其次,你与该机构签订的所谓协议,是什么类型的协 ...

他说的很对.但我认为一分都不要给.事实上他们跟本不少你这一个人.为什么死拉这个人不放呢!真的是他们天天用的业务骨干赔钱还行.现在只是一个很久才安排一次审核的人他们一点损失都没有.

lfradio 发表于 12-8 00:01:35

water_30 发表于 2012-12-7 0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机构超过半年没有给你安排审核,是可以转会的.不用给违约金的

老大,您说的这种转会是要机构出具离职证明,要不就是合同到期,试问楼主签的是八年的协议,可能那么顺利转会么。。。

天下第一等1983 发表于 12-8 17:09:41

周小丹 发表于 2012-12-7 08: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的很对,我签的是总机构

不是吧?总机构啊?一般来说名气稍微有点响的,一般不会这样的。莫非你的是小机构??

天下第一等1983 发表于 12-8 17:14:08

lfradio 发表于 2012-12-8 0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大,您说的这种转会是要机构出具离职证明,要不就是合同到期,试问楼主签的是八年的协议,可能那么顺利 ...

离职证明一般不用想了,合同的话,单系5~7年,多系7年以上,你肯定等不起。除非你进去的第一家就是好机构,可以干这么久。机构不傻,培养你之后让你顺利走人,那是审核员太天真了。毕竟审核资源也是稀缺资源,中国就是人多啊,唉

lfradio 发表于 12-8 18:40:20

天下第一等1983 发表于 2012-12-8 17: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离职证明一般不用想了,合同的话,单系5~7年,多系7年以上,你肯定等不起。除非你进去的第一家就是好机构 ...

您可以和外资的商谈下比如通标、英标这样的大公司即使签久些合同,也是值得的,不说别的,将来扩范围也容易,毕竟人家全嘛

咱们内资一些大公司倒是也不错,就是这待遇和签的协议时间太久,受不了。。。而且将来扩范围也不知道会不会容易。。。毕竟现在一个机构申请扩范围,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了。。。

阿佳 发表于 12-8 22:29:38

实施审核员转会制度本是一件好事规范审核员的行为规范,但是现在貌似变成了审核员和认证机构的卖身契。为什么认证认可协会不能规范一下审核员转会的赔偿问题呢?为什么不能规范下认证机构这样压制审核员的做法呢?审核员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从培训到取证漫漫长路一路艰辛走来,赚取审核费本就是辛苦的劳动报酬,为认证机构打工,到头来还要赔偿?所谓的办事处、分公司大多数都是加盟的私人经营模式,老板很少有给审核员支付相关的培训费用,相反的在审核人日上还要往最低档压,害的审核员现在有的不是审核,而更多的是赶“作业”。时间的不充分,没法好好现场观察的具体的审核,就为了赶审核记录,审核报告的完成时间了。很多分公司和办事处没有充足的审核业务,维系不了审核员在当地的最低收入,但是他们就拽着审核员不放,有个强硬的理由:“转会要我盖章”就得交钱买这个“章”。真是太不合理了!

天下第一等1983 发表于 12-9 22:30:03

也许这些分机构每年也要交不少的费用吧,或许比审核员多也说不定呢,也许各有各的苦吧,我们没做过分机构的负责人,真的说不清的,毕竟要是能舒服赚钱,谁也不想做恶人,不是?

lfradio 发表于 12-10 07:56:50

天下第一等1983 发表于 2012-12-9 22: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也许这些分机构每年也要交不少的费用吧,或许比审核员多也说不定呢,也许各有各的苦吧,我们没做过分机构的 ...

分支机构是要交钱,交的是他们给总机构的合同钱。。。说白了吧,分支机构就是一个业务部门,他们负责签合同,然后让他们的审核人员去审核,而且资源不共享!比如您是上海分公司的,我是天津的,那么你有合同,不会让公司安排我天津的审核员,也不会让安排北京的,只能安排上海本地的,而且当初为了成立上海分公司上报的人员名单,也算是总公司借给的。。。现在各分公司就是一个“王道”!

上边正准备着手对这些业务人员进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这样就可以从源上来治理乱象了。。。毕竟很多东西都是业务人员给做坏的,比如XX培训机构,不就是毁在那些业务人员手中么。。。

lfradio 发表于 12-10 08:02:07

阿佳 发表于 2012-12-8 22: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实施审核员转会制度本是一件好事规范审核员的行为规范,但是现在貌似变成了审核员和认证机构的卖身契。为什 ...

制定的政策没有错,是保护双方的利益,但是在现有资源非共享的时代,就成了一个压迫另一个的局面与问题,不过换句话说,要是各机构不这样制定赔偿问题,估计也就没法管理了。。。

就如同楼主的问题是一家机构花时间和精力培养了,但是才做了一年,现在就要转到别家去了!那机构能同意么,如果这个口子一开,还不都效仿,还咋管理呢。。。

赔偿和罚款都不是解决办法的手段,只要从根上治理才是治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现在不给扩范围,造成了种种复合的局面。。。

法派水岸 发表于 12-10 09:23:38

同意楼上的注意,天天找,天天问为什么交万,这个五万根据什么来的。就是罚款,也要有物价局规定。就不怕机构能和你一直纠缠下去。转机构是正常的事,如果机构非难刁难,劳动仲裁、法院都是办法。

天下第一等1983 发表于 12-11 18:09:50

楼上的说笑了,人家说是这一年的培养费用,你能怎么办?你能如何核实,谁又能核实的了。上升到法律,虽然我还没见过类似的,但是这种乱象这么多年,机构就是没处理过,还没见过啊,吃亏终究是审核员。打官司很耗精力和钱财的,你要有正常工作,你耗不起,搞不好,连你现在的本职工作都没有了。

法派水岸 发表于 12-24 17:23:59

不知道最后结果如何,大家出了这么多主意。

junxin2001 发表于 6-27 17:34:27

现在本人也遇到这个问题了。有没有最新对于机构不安排审核,是否是先违约的说法?

dayuluoyouyan 发表于 6-27 19:07:16

CCAA规定,一次只能在一个机构执业,12个月只能转换一次执业机构,这样的规定不合理。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都没有限制劳动者12个月才能换公司,CCAA这是剥夺劳动者选择的权利。CCAA作为行业协会,也应守法。2.审核员应能同时在多个机构执业,这是国际惯例。比CCAA审核员入职门框高得多的审核员,都明确规定审核员可以在多家机构职业例如IATF16949,VDA6.3,ISO/TS22163。3.这样的规定,让审核员处于远远低于审核机构的地位。这也不符合国家倡导各企业组建工会,让劳动者能与企业平等对话、平等协商的思路。4.目前,审核员整体的确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比如,一方面,许多机构长达五年的合同期,高达几万的离职费(以培养费的名义),另一方面,却连几百元的见证审核费用也要审核员自己承担,实习期间不仅没工资还要自己承担差旅费用。再比如,有的审核员被审核机构雪藏,不排单,让人没有收入,又无法离开原机构。5.CCAA的会员单位主要是机构,现在及以后都不太可能让审核员做主要会员。所以,应当采取措施,给审核员用脚投票的权利,才能有助于缓解审核机构、审核员极其不对等的局面。

提意见的两个途径:途径一,关于征求《认证认可条例》修订意见的通知  http://vote.cnca.gov.cn/;途径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CCAA审核员正在改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归这个部门管),部长信箱: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xhd/buzhangxinxiang/huiyingxuandeng/

我们的权利,自己不维护,谁来维护?我们的声音自己不发,谁会替我们发声?以上只是我想到的一点。乘审核员改制之机,我们要行动起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合理权利。如果你感觉到自己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如果你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意见请通过以上两个渠道发声,也通过多种渠道多多扩散,带动更多的人一起行动!

Mr.Lu_l6oLL 发表于 6-28 08:20:40

只要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到月了就可以走,而且工资还得给你结了, 不行就找劳动仲裁,转机构需要离职证明,我之前的也不让我走,我说找劳动仲裁,后来就给我批了

bryanwu 发表于 6-28 15:33:44

黑。实在是黑。机构动不动5W,6W的培养费,服务时间6年10年的。审核才多少钱一天。是否有机会组织成立一个审核员协会(类似工会性质的)维护审核员的权益。目前审核员群体太弱势了。劳动法都没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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