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通讯及开关电源类产品企业审核要点
一、产品 特点:1、文件控制(4.2.3)a)
外来文件-本专业适用的主要法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的收集、分发控制:
《电信条例》
《电信服务标准》
《电信设备进网质量保证审核办法》
《电信设备进网审批管理办法》
《电信新设备进网试验管理暂行办法》YD
282-82
《邮电通信设备可靠性通用试验方法》;YD/T 748-95——《PDH数字通道差错性能的维护限值》YD/T 767-95
《同步数字系列设备和系统的光接口技术要求》REF.ITU-T G.957;YD/T 877-1996
《同步数字体系(SDH)复用设备和系统的电接口技术要求》;YD/T 878-1996—《2048Kbit/s接入端口的64Kbit/s交叉连接设备进网要求》YD/T 900-1997—《SDH设备技术要求—时钟》YD/T 914-1997—《SDH系统的误码》YD/T 967-1998—《同步数字体系(SDH)网络和设备术语》YD/T 973-1998—《SDH 155 Mbit/S和622 Mbit/s光发送模块和光接收模块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YD/T 974-1998—《SDH数字交叉连接设备(SDXC)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975-1998—《评估STM-N接口差错性能的测量设备的要求》YD/T 986-1998—《155 Mbit/s和622 Mbit/s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YDN 099-1998— 《光同步传送网技术体制》YDN 105-1998— 《
同步数字体系(SDH)复用终端设备测试方法》ITU-T建议G.957(1999)《同步数字体系(SDH)设备和系统的光接口》;ITU-T建议G.703(1998)《系列数字接口的物理/电气特性》;ITU-T建议G.823(1999 《基于2048Kbit/s体系的数字网抖动和漂移的控制》ITU-T建议M.2100(1995)《国际PDH数字通道、段和传输系统投入业务和维护性能限值》GB/T15941-95——
《同步数字体系(SDH)光缆线路系统进网要求》GB/T16712-1997——
《同步数字体系(SDH)复用设备技术要求》GB/T16814-1997——
《同步数字体系(SDH)光缆线路系统测试方法》;YD/T1363.4-2005《通讯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4部分:测试方法》YD/T731-2002《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YD/T983-1998《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在外来文件清单中应详细列出,并有分发记录。b)电子类文档的控制:对本专业中较多存在的电子类文档的版次、审核、批准、修改、访问、复制、保存、备份应有明确的规定,并能获得控制有效的证据。2、资质要求:如产品销售对象为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等通讯运营商使用,应获取《进(电信)网许可证》。产品销售在专网(电力、铁路、航空、金融网)中使用暂无要求;3、设计开发控制过程的主要审核要点:(7.3)1)策划和设计输入(7.3.1/7.3.2):是否识别和充分收集齐产品设计所需的全技术标准、规范,明确顾客和行业要求(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电讯联盟要求)在设计策划中关注了如何确保设计符合电信全程全网要求;策划的结果是否形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或项目开发计划?设计输入的充分性、适宜性是否评审?2)产品设计所需的以下必要资源是否具备(6.2,6.3,7.3.1,7.5.1c):①人员能力、本专业经历、经验;②设计开发用计算机、控制用芯片程序仿真烧录装置、设计开发用软件;③试验、检验仪表装置:光功率计、光衰减器、双踪数字脉冲示波器、误码仪、2M口测试仪、话路综合测试仪(有话路端口时)、高低频杂音计、电磁骚扰测试仪、电磁兼容测试设备、单相/三相稳压可调电源、单相/三相变频电源、可调节阻性负载器、仪表用交流电流互感器、交直流数字多用电压表、直流电流分流器、直流数字电压表、数字存储示波器、模拟示波器、单相/三相交流参数数字分析仪、选频电平表(或频谱分析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绝缘强度测试仪、声级计、恒温/恒湿试验箱、振动/冲击试验台、对地漏电阻测试仪等。④产品装配线(应具有防ESD静电伤害措施),如外委OEM生产,研究场所应具有防ESD能力;3)设计控制(7.3.3):a) 文件的标准化/规范化是否符合:GB/T 17825.1-1999CAD《文件管理总则》;GB/T 14689—1993 机械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JB/T5054.1-2000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总则JB/T 5054.2-2000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图样的基本要求 原邮电部《设计文件管理制度》且标准化、工艺、审核、批准签署完整。b) 设计输出文件中是否包含有以下必须形成的设计文档:u
产品整机或单元电路原理图;u
控制源程序;u
印制版图(多层);u
元器件装配图;u
产品工艺结构图(机架或机箱结构、前后面板图-含产品规格/型号、面板指示灯、按扭、开关、接口位置标识、表面涂复处理要求等);u
元器件明细表(应包含组成产品的所有元器件、材料、敷料,并明确技术要求);u
整机装配图;u
产品包装(防护)图及技术要求;u
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或产品企业标准(应含有产品规格、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准则、包装、标识、防护、运输、储存等内容)。验收准则中应清楚说明与相关产品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一致的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的抽样方法、试验内容及放行准则。u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格式(应与验收准则中出厂检验项目一致,并包含定量的和定性指标、限定范围的图样要求,不允许仅用“合格”表述);u
产品型式试验记录格式(应与验收准则中型式检验项目一致,并包含定量的和定性指标、限定范围的图样要求,不允许仅用“合格”表述);u
产品技术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应包含有产品的技术要求、使用方法、调测方法、以及简单故障的处理方法)。
所有设计开发文档均应经标准化、工艺、审核、批准人完整签署。文档版本号及更改状态标识清楚,设计开发输出文档评审记录应保持。可以标准化、工艺、审核、批准人签署作为已评审的证据。但对评审引发的变更措施应有证据。
c) 设计验证和确认活动的结果,应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整机验证/确认记录),所有结果已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否则不能认可设计开发可以放行。4)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7.6)a) 是否根据产品特性测试要求识别和配备了必要的监视测量装置?b)
如前述产品研制生产中均须使用的必备的光功率计、光衰减器、双踪数字脉冲示波器、误码仪、2M口测试仪、话路综合测试仪(有话路端口时)、绝缘电阻测试仪、双背直流电桥、高低频杂音计、单相/三相稳压可调电源、单相/三相变频电源、可调节阻性负载器、 仪表用交流电流互感器、交直流数字多用电压表、直流电流分流器、直流数字电压表、数字存储示波器、模拟示波器、单相/三相交流参数数字分析仪、选频电平表(或频谱分析仪)、绝缘强度测试仪、声级计、对地漏电阻测试仪等,有条件时应配备“OTDR光时域反射仪”;b) 以上装置是否拟订检定/校准计划?按期送检。目前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的具有光检测仪表检定能力的机构只有信息产业部北京和成都通信计量站。检定合格后应获取“检定合格证书”及包含有有效期、检定人员信息的合格标签。不能提供证明的监视测量装置不能认为已满足要求。这是因为:光通信传输设备的所有技术要求必须满足相关国家、行业、ITU国际标准,才能满足“全程全网”通信要求。如监视测量装置不满足要求,可能导致产品特性不满足要求,最终导致通信网络的阻断严重通信障碍。
c)对用于光通讯设备特性测试用的计算机软件,应识别并纳入监视测量装置中加以控制。保持首次使用前对其测量能力进行确认的记录。
5) 采购产品的检验或验证(7.4.3)
a)本专业中的采购对于具有生产能力的组织,应是构成产品的全部元器件、零部件、机箱或机架,应按照设计输出文件中的元器件明细表中对应的技术要求,实施检验或验证,以确保满足采购要求;
b) 本专业中的采购对于不具有生产能力,全部生产过程均通过外包实现的组织,应将所有外包活动纳入采购控制,并对外包提交的产品实施检验或验证活动,以确保满足采购要求;不允许用外包方的检验作为本组织检验/验证的证据。6) 特殊过程的识别和确认控制(7.5.2):对于具有生产能力并自主生产的组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可能存在需确认的过程有:u
氧焊或电焊接(焊机箱/机架,外包不存在);u
锡焊(印制版上焊接电子元件—手工焊接、锓焊、波峰焊接),外包不存在;u
产品控制芯片的程序烧录过程(仿真机/烧录)u
产品加电老化过程(常温或高温、高湿加电老化48小时或72小时。对老化设备应加以维护控制,确保能力)(6.3,7.5.1c)u
ESD防护过程(与接触易受ESD伤害的元器件、部件、主板的所有过程均应有ESD防护措施—离子风机,防静电橡胶桌面,防静电手腕、足腕、防静电推车等等,是本专业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应对其防护能力实施确认)(6.3,7.5.1c)7) 产品的监视测量(8.2.4):a) 光通信传输产品出厂检验应:满足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或产品企业标准的验收准则中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法、试验内容
及放行准则。主要技术要求中应包含:u
2M口(基于2048Kbit/s的)技术特性(用2M口测试仪和双踪数字脉冲示波器测试,主要有:抖动和抖动容限指标)。并符合:YD/T 767-95《同步数字系列设备和系统的光接口技术要求》REF.ITU-T G.957; YD/T 877-1996
《同步数字体系(SDH)复用设备和系统的电接口技术要求》;ITU-T建议G.703(1998)《系列数字接口的物理/电气特性》;ITU-T建议G.823(1999 《基于2048Kbit/s体系的数字网抖动和漂移的控制》u
光接口指标:误码率(用误码仪测试);光发射/接受功率(用光功率计测试);光衰减(用光衰减器和光功率计测试);光接收灵敏度u
话路特性指标(用话路综合测试仪测试),如频率特性、失真度、远近端串音等;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应用数据证实已满足验收准则中出厂检验要求,该用图形(限制范围)表述的应有图形表述,不允许仅用“合格”表述;u
开关电源产品的出厂检验应满足YD/T731-2002《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6.1出厂检验表2《检验项目》规定的100%或抽样检验所必须检验的项目,并满足要求。光通信传输产品型式检验应:满足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或产品企业标准的验收准则中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法、试验内容
及放行准则。并在规定的型式检验周期内全部检验项目均满足要求。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应是有效的(在规定的实验周期内,全部性能指标满足要求,由具有能力的检测机构或组织自行检验)。目前具有能力的检验机构仅有:信息产业部有线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和成都)通信试验室。其他检验机构检验的证据不是合法证据。产品型式试验记录内容应应用数据证实已满足验收准则中型式检验要求,通常应包含有环境试验内容(高、低温实验、震动冲击实验、规定的使用条件范围内的实验、耐压、绝缘、表面处理的耐腐蚀性等)和其他出厂检验没有验证的内容。该用图形(限制范围)表述的应有图形表述。不允许仅用“合格”表述。c)
开关电源产品的型式检验应满足YD/T731-2002《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6.2《型式检验》的所有规定要求。d)
对全部生产过程都通过外包实现,检验交付产品的组织,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也必须提供有效的检验记录。不具有必要检验设备和检验能力的组织,不能判定产品已满足要求而放行。不允许用外包方的检验代替本组织的检验。否则,对具有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过程、检验过程全部外包的组织,认证的产品及过程范围只能确认为“产品设计、贴牌生产和销售”;对不具有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过程、检验过程全部外包的的组织,认证的产品及过程范围只能确认为“XX产品销售”(实际是采购后销售)。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些东西?太好了 对光通讯行业不不理解啊,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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