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系三级文件
有一次和一个老师谈到体系的文件资料问题,她说资料一定要有仓库管理制度,人员能力评价准则等三级文件,由此我想到现在很多所谓负责任的咨询老师做体系或者审核员审核都会迷信文件资料,有的企业审核的时候办公室除了一堆文件和审核员就啥都没有。我的理解其实除标准要求和企业自己需求外,和相关负责人沟通的信息也可以作为审核的依据或者证据,不一定非要形成文件才可以。标准也指出文件详略程度取决于企业三方面的情况你说得很有道理。 在保证体系运行的情况下,文件越少越好 标准没有要求要形成三级或四级文件的,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有的企业把手册和程序文件合并在一起写,也未尝不可。但对于大型企业或者产品线很宽的企业合并就不一定合适了。
文件的多寡和企业员工的素质、过程的复杂性有关。不是说越少越好,当然也不是说越多越好。要恰到好处。关键是文件的充分性、适宜性,说到底就是文件能不能得到执行 所做的要有据可寻,就拿一个记录表来说,记录中的就一定要处于受控状态,今天在记录的项目中换一个,明天再换一个,那就没有一个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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