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eipengxu 发表于 2009-11-27 11:58:21

关于删除TS的7。3

我们来分析以下几个案例,是否存在设计和开发:
案例一、某公司生产汽车塑料零件,所有零件均为单一零件,产品图纸为顾客提供,所有材料、性能要求均在图纸上有标注,公司只负责按订单生产。
案例二、某公司生产汽车水泵,与顾客的技术协议,产品的总装图为顾客提供,对产品的性能和零件的材料都进行了规定,零件图纸均是此公司设计。
案例三、某美国合资企业,中方出厂地和设备,美方出资金和技术,生产汽车用特种材料,所有的产品均为美国引进,生产材料的配方都来自美国,产品销往美国或卖给美国的合资厂,合资厂负责按美方要求生产并负责试验和验证,并将生产过程中信息同美方沟通以便及时解决技术问题。
案例四、某公司生产汽车消声器,公司有五种产品,有三种产品是按顾客的图纸和技术要求生产,有顾客的产品图和技术规范;另外两种也有顾客图纸,只是在顾客的一次技术改造时,要求达到一个新的标准要求,同时发放了技术标准,所以此公司将产品的内部结构进行了修改,经试验达到顾客要求,现五种产品均在生产。
案例五、某公司生产汽车车灯,顾客与公司签订了开发合同及技术协议,所有产品、零件图纸及材料规范均为此公司设计。

满江红 发表于 2016-6-5 18:09:14

一、没有设计开发;
二、没有设计开发---组织没有开发新的或者变更的权利;
三、有设计开发,但是在支持场所;
四、没有设计开发---组织没有开发新的或者变更的权利;
五、有设计开发

Cuddlydog 发表于 2016-6-6 00:33:30

[b]不教条。上面的问题在QS9000都不是问题。至于ISO9000,你要考虑,你生产的产品永远没有ECN吗?没有试生产吗?如果有,就好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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