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道判标题,请高手指点。
某食品企业主要生产饼干,以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为标准建立了工厂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饼干生产烘干工序规定:烘干温度75℃,时间8分钟。现场生产车间审查发现:烘干操作温度为70℃,时间12分钟。操作者解释说:采用低一点温度,延长一些时间其效果是一样的,以前我们也采用过,没什么问题。这道题应判在7.6.5还是7.10.2,因此题中没有提到ccp点,个人觉得判在7.6.5有些勉强。
7.6.5监视结果超出关键限值时采取的措施
7.10.1纠正措施。
很明确,是对过程关键值的控制失效,即文件规定与实际不统一,是7.10.5的问题 这是规定没有被执行问题,应判在7.1。 有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感觉应该是8.3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组织应提供证据表明采用的监视、测量方法和设备是适宜的,以确保监视和测量程序的成效。 应该是8.3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组织应提供证据表明采用的监视、测量方法和设备是适宜的,以确保监视和测量程序的成效。 GB/T22000-2006针对的食品安全管理,以便食品链中的组织证实其有能力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确保其提供给人类消费的食品是安全的。
GB/T19001-2008针对的是质量管理体系,并不包括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特定要求,如食品安全管理。
两个标准虽然结构有些相似,但关注的对象不同,楼上的各位不要混为一谈。
对应楼主所述案例的条款应该是:
7.6.4 关键控制点的监视系统
对每个关键控制点应建立监视系统,以证实关键控制点处于受控状态。(貌似22000只强调HACCP计划,并不确定过程受控实施) 时间、温度杀菌 烫金 发表于 2012-9-15 18: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规定没有被执行问题,应判在7.1。
7.1 总则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实现安全产品所需的过程。
组织应实施和运行所策划的活动及其变更并确保其有效,包括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和(或)HACCP 计划。
没注意,还真应该判7.1。饼干的烘干温度和烘干时间与饼干生产过程的灭菌效果直接相关,不可随意变更。 问题是操作者没有认识到:不按工序规定执行是不正确的,延伸到组织没能确保所策划的控制方法得到有效实施。应判:7.1 那就是判7.1? 应该为7.1,要相信我这个老师。嘿嘿 应该判8.3组织应提供证据表明采用的见识、测量方法和设备是事宜的。操作者更改了操作方法,只是按照经验,并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对该方法进行验证和确认,是错误的。 应该是判断7.6.5,从传统的饼干的生产工艺得知,其烘干工序是㏄p点
很明显:7.1 我的培训资料上说这个情况是个特例,应该判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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