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743或753
审核员在检验科询问检验科长对生产急需又来不及检验的采购件,采取哪些控制措施。科长说:“这种情况我们称为例外转序,按文件规定我们让供方直接把零件运到车间生产线上,工人立即组装,以保证按期交货,满足顾客需求。” 个人理解按就近原则判7.4.3采购产品验证“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因为该背景描述的是采购产品放行的问题 偶也觉得7.4.3,7.5.3?离谱一点了吧。 同意楼上两位,怎么十二月考试报名就开始了??? 审核员在检验科询问检验科长对生产急需又来不及检验的采购件,采取哪些控制措施。科长说:“这种情况我们称为例外转序,按文件规定我们让供方直接把零件运到车间生产线上,工人立即组装,以保证按期交货,满足顾客需求。”7.4.3 首先的不符合就是紧急放行没有被批准。文件本身规定也很有问题。判8.2.4.
目前的放行有文件的规定(尽管不妥)作为依据,可以不检验或验证,没有犯7.4.3。
其他的判7.5.3理由不充分。因为没有说这些零件没有被标识以实现追溯,也可能做了标识。
楼主为什么让我们只在7.4.3和7.5.3之间做选择? 没有经过批准放行,判8.2.4,经过批准放行符合要求。 7.4.3,没有问题的;
7.5.3标识和追溯性,差的太远了。呵呵 7.4.3, 没有证据说明标识存在不符合, 所以不是7.5.3 我觉得这里不存在不符合,按文件规定该如何如何做,有什么问题?有问题也是策划的问题 应追述7.4.2,采购的信息中规定的 没有经过检验就放行的问题,属于8.2.4 这个题目不是很清楚。生产急需而又来不及检验的采购件,是那一类的,重要物资或是一般物资,对产品是否有重大影响,这种影响是否能够通过后续的检验发现?这些信息我们都不知道,就在讨论是不符合哪一条了,是不是太轻率些了?如果公司的文件规定了就是这样的流程,而又没有事实证明这样做的风险,就说明这样做是符合标准要求的。如果这样做出了问题,也要查一查文件当时是怎样规定的,是文件规定的问题,那时再来说是不符合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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