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师转会也要办手续了
2012年9月10日,CCAA发布了“中认协监190号”文件《关于认证培训教师转换执业机构的通知》(奇怪!2012年发的通知为什么还要用2011年份作编号?),要求培训教师不得擅自变动执业机构。已变动执业机构的要尽快办理手续,要求2012年10月20日前办理完毕。以下是该文件原文:中认协监190号 关于认证培训教师转换执业机构的通知 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培训教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在2011 年修订了《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文件要求所有在协会注册的审核员、检查员、培训教师在转换执业机构时均须按程序在协会办理,不得擅自转换执业机构。目前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现,有部分培训教师在转换执业机构时,未按照协会要求,擅自变更从业机构。鉴于新规定刚刚实施,部分培训机构和从业教师对制度不了解,现对擅自变动过执业机构的培训教师和培训机构作如下通知:一、擅自变动机构的培训教师应按照《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办理程序》的要求补办转换执业机构手续;二、补办手续适用的培训教师范围:自2011年5月1日至今,变更过培训机构的培训教师;三、补办手续的时间:2012年10月20日前办理完毕。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将在2012年10月20日后,对培训教师的执业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如发现未在协会办理转换执业机构擅自更换机构的,将按照《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第五章规定,对培训教师和负有责任的认证培训机构作出处理。 联系人:王茜联系电话:010-65994253 特此通知。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2012年9月10日 CCAA都要管 一直都需要转会手续,只是各培训机构没有重视起来!现在CCAA重视了,特别是对CCAA认可的培训机构更加重视,要不一个老师同时执业多家机构现象太严重。。。
这样也是为了对培训市场的培训质量提升的方法之一。。。 原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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